2014年11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中央法规:

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在金融贷款方面明确了印花税优惠政策。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对申报表中第6栏“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三项,由纳税人根据其享受的免税政策分项填报。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有:一是取消不构成借壳上市的出售行为的审批,以及要约收购的审批;二是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机制;三是完善借壳上市的定义,执行与IPO等同的要求,并强调创业板企业不可借壳上市;四是丰富并购重组的支付工具;五是放松了非关联第三方买卖股份的门槛限制;六是明确财务顾问责任;七是分道制的审核。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

对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以及收购管理办法的过渡期安排,实行新老划断。修改两个办法有利于上市公司重组活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退市意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基本原则,严格依照现有法律规定,立足于证券交易所作为退市决定实施主体的法定地位,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顶层设计的角度,对退市制度作了系统而集中的规范,特别是针对退市工作中较为突出、市场较为关注的现实问题,在既有法律制度框架下,作了明确和细化的规定。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通知

地方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汇总纳税企业备案管理事项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实施办法》的公告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和《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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