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资源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实务】

  问: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销售的电力或者热力,是否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第二项“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的规定,包括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销售的电力或者热力。


简化报税流程、避免“多缴,少缴”等税务风险,就用金蝶KIS理税王
提高财税管理工作效率、避免手工误差 ,
金蝶KIS财税王迷你版 帮你忙!

更多有关税务登记内容请访问:税务登记流程_税务登记证查询【专题】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资源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