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汇率规定【税款缴纳】

纳税人纳税的所得税额,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分月或分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月份(季度)最后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对已按月份(季度)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全年未纳税的外币所得部分,按照年度最后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简化报税流程、避免“多缴,少缴”等税务风险,就用金蝶KIS理税王
提高财税管理工作效率、避免手工误差 ,
金蝶KIS财税王迷你版 帮你忙!

更多有关税务登记内容请访问:税款缴纳流程【专题】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企业所得税的汇率规定【税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