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出台政策鼓励残疾人就业









受身体障碍和外界环境的影响,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等方面面临的困难比较突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扶助政策措施,解决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就业就学问题。2006年2月,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

  金华市残联有关工作人员指出,关爱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该市新近出台的《意见》有许多新增内容,将会给残疾人以新的更大帮助。

  新的《意见》通过提高以往的扶持标准,新增扶持内容,从而达到更有效地帮助残疾人脱贫的目的,充分体现了对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扶助和关心。

    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积极推行残疾人小额贷款贴息制度,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残疾人扶贫贴息专项基金,对取得小额贷款从事种养业、加工业以及家庭副业生产等的残疾人,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贷款人是残疾人企业家,同时该企业家能以残助残,这是申请康复扶贫贷款的基本要求。符合要求的人,可以向农行申报康复扶贫贷款,中央财政将给予贴息3厘的补助。

  残疾人本人进行小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以下的,给予贴息补助。残疾人只需自己支付3厘利息,超出部分由残联给予贴息。

  想找工作的残疾人可登记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残疾人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均可到户口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这是针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制定的。想找工作的残疾人,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登记。金华市区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金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地址在八一南街499号,也就是在金发广场斜对面。其他县(市)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都设在各县(市)残联。

   残疾人自主创业有补助

  对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税务部门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征残疾人劳动个人所得税。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凭民政、残联等部门出具的贫困残疾人证明,减免市场管理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和工商业经营活动,在创业初期有困难的,由户籍所在地残联核准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是《意见》的新增内容。



 

来源: 新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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