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刘丹华


    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产生的影响至今尤在,为应对危机,中国采取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从2008年至今,中国的就业形势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中国力推的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取得了哪些成效?未来,中国将采取哪些更有效的措施稳定就业?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刘丹华。


  记者: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冲击很大,影响至今尤在。尤其是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灵活就业人员这三大群体的就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从2008年至今,我国的就业形势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刘丹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造成了严重影响,使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突变,农民工大量失业,灵活就业人员重陷困境,高校毕业生就业矛盾突出。


  我国13亿人口,约占世界人口总数的1/5,劳动力供给总量约占世界劳动力总量的1/4。巨大的人口压力、结构调整与体制改革造成的失业问题、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繁重任务是我国政府需要同时面对的严峻挑战,而金融危机使就业矛盾更加突出。金融危机的冲击,使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城镇新增就业增速趋缓,企业岗位流失加剧,登记失业人员和登记失业率攀升,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下降。


  记者: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中央政府提出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将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保民生的重点,明确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那么,为全方位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我国具体推出了哪些举措?


  刘丹华:为全方位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我国共推出了6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大举措:一是力保增长,拉动就业。包括4万亿元投资拉动,十大产业振兴计划等有效措施 。二是帮助企业,稳定就业。通过 “五缓” “四降” “三补贴” “两协商”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同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三是鼓励创业,拓宽就业。四是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扶持其就业。五是强化培训,促进就业。六是强化服务,以此推动就业。一方面,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动员全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三大群体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另一方面,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


  记者:这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措施成效如何?


  刘丹华:这些措施已经初见成效。成效一表现为城镇新增就业稳步回升,失业率下降。2009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逐月增加,全年达1102万人。2009年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2010年一季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成效二是企业岗位流失幅度下降,用工需求出现明显增长。监测企业岗位增减相抵减幅下降,2010年第一季度,岗位转为净增。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的企业生产订单都有较大增长,用工需求随之增加,超过2008年初的水平。还有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求人倍率的逐季上升,2010年第一季度,达到1.04。


  成效三是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2009年,611万高校毕业生中已有534万人实现就业,全年就业率87.4%。2010年3月底,外出农民工分别达到2008年和2009年最高人数的102%和107%。2009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64万人,汶川地震灾区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这一系列的数字显示,我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各项措施已初见成果。


  记者:在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中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实践中,我国也积累了很好经验。有哪些经验对今后我国稳定和促进就业大有裨益?


  刘丹华:综合来看,我国在实践中确实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有些还具有长远意义。首先,在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措施中,我们始终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相协调,这是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根本。其次,我们坚持稳定就业与扩大就业 “两手抓 ”,这突破了固有的观念。同时,努力把发挥政府职能与依托市场机制相结合,努力把促进就业与提高劳动者素质相结合,让劳动者不断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从根本上增加就业机会。


  记者: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将会采取哪些更有效的后续措施继续稳定和扩大就业?


  刘丹华:确实,未来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还在持续,稳定就业的基础尚不稳固;另一方面,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压力长期存在, 结构性用工短缺问题进一步凸显。同时,西南五省区特大旱情、青海玉树地震以及南方洪涝灾害对灾区劳动者形成新的挑战,参加汶川地震重建的劳动者也需重新就业。


  为了更有效地继续稳定和扩大就业,我国正在制定 “十二五”规划,要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要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机制。在实施新产业发展、科技进步和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中,努力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鼓励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并全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同时,还将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援助企业、稳定岗位的各项扶持政策再延长一年。全面落实促进劳动者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全面落实 《就业促进法》对政府促进就业的各项要求。


  而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群这三类群体始终是就业工作关注的重点,会下大力气促进其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针对农业富余劳动力,加快建立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扩大城乡统筹就业试点;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使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


  与此同时,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将是今后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将继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开展失业监测和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继续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同时,继续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重点提高农民工和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当然,建立和完善应对重大灾害的就业促进机制已经是刻不容缓。今后,将建立完善应对重大灾害的就业促进机制,对重大灾害下可能出现的失业风险进行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并制定专门扶持政策,广泛收集就业信息,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劳务输出、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活动,帮助灾区特别是玉树地震灾区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就业。(王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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