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吁企业用地要根据地区实施不同使用税

  他说,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政策,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仍然存在,包括以各种名义侵占土地,变相扰乱国家最低土地价格政策等,因为在分税制体制下,地方经济不发展,就没有财政收入,城市面貌的改变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就是一句空话。

  陈树隆说,目前中国各地党政干部在一个地方只能干三五年,经济发展不上去,就没有政绩,普遍存在急于求成的心里。发展经济就要招商引资,投资商了解地方政府的心态,货比三家,竞相压价。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纷纷出台优惠政策,除了给予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外,利用低价的土地政策招商是其最主要的手段。

  于是,每亩土地价格有的地方给10万元,有的地方给5万元。好的项目,区位差的地方就无偿送地。一个项目,本来可以盖5层厂房,100亩地就够了,现在投资商盖一层厂房,要500亩地,甚至1000亩地,地方政府也只好满足其要求,否则他就有可能到其他条件更优惠的地区投资,本地就失去了一次发展机会。这样的情况导致了一方面土地大量闲置,严重浪费。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土地又严重供不应求。

  陈树隆建言,根据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税率。这样投资商就不会多要土地了,而且会把多余的土地主动退还给政府,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强度和产出率;把土地使用税划转为国税或共享税(现在的土地使用税都是地方税收)。否则地方政府还会以各种形式返还给企业,政策效果会大打折扣;土地使用税主要由国家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开垦、土地占补平衡以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等;为了不增加企业的实际税负,在提高土地使用税的同时,国家应该适当降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率。

  陈树隆说,这样就在政策上营造了节约集约用地的环境,同时,也体现了新老企业的公平竞争。他认为,现在新企业的土地使用成本已经大幅度提高,但过去老企业的土地取得成本太低,客观上导致新老企业之间不公平竞争,这样的方式可以兼顾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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