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修订的初衷是减负,事实却离目标又远了?

   说说个人所得税修订 绿色的减负、健康的减负、卓有成效的减负说到税法修订,首先回答这个问题:此次修订税法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无非如下:随着物价不断上涨,3500的扣除额已经不能覆盖居民的基本生活成本,所以需要切实减轻税负。
 
  以上目的可以看出,税法修订的主要目的是——减负!
 
  也就是说,整个税法修订的核心要义是减负!万万偏差不得。
 
  此次税法修订,扣除额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从3500元增加到了5000元,税率更是有了明显的下降,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
 
  但是,川哥看着这个修订,有如下担忧: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综合征收,税务局是否能够很便捷的运用现代化信息系统进行归集汇总?税务局的工作量是否会大幅度上升?能否实现有效的管理?
 
  (2)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必须要纳税人每月、每年都拿着五花八门的发票去税务局扣除?哪些是赡养老人的支出,直接支付的生活费还是必须是购买生活用品的发票?哪些是子女教育的支出,学校教育还是也包括兴趣班?住房贷款利息能否直接由金融系统接入而不要纳税人每个月拿着还贷明细去扣除?住房租金又如何真实、有效的扣除,要不要纳税人拿着转账单据、租房合同去扣除?
 
  为了多扣除两千元钱,也就是为了少交60元钱(2000×3%),要多提交多少材料?
 
  一定要考虑人民群众不会办事的实际困难,很多人甚至因为扣除带来的减税效应太小而干脆放弃专项附加扣除,这就远离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初衷,反正我是特别不希望整理很多手续、材料去提交,很麻烦,每月、每年提交,更麻烦!
 
  所以,川哥深有感触的建议:在制定具体措施的时候,切记要不要初心,专项附加扣除,也许定额扣除更佳!
 
  切实做到减负这个核心要义,减负的内涵很丰富,包含如下内涵:
 
  (1)减轻纳税人金钱的负担;
 
  (2)减轻税务局征税的工作压力;
 
  (3)减轻纳税人缴税的复杂程度;
 
  (4)减轻社会的税务成本(比如各类材料打印成本,节约纸张、保护森林)如此,才是绿色的减负、健康的减负、卓有成效的减负!
 
  文字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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