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会计处理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大同小异。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

  3种方式取得的时间是不同的,即征即退最快,先征后退次之,先征后返最慢。这3种优惠,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并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购买方也可以按规定抵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定义可知:这3种优惠政策完全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所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一、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缴纳增值税时:

  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四、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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