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费改革到底是什么

燃油税费改革到底是什么

  燃油税开征已经酝酿了14年,一度如箭在弦。迟迟未出台的原因,一是改革时机或者时间窗口问题,二是利益格局调整问题,三是技术细节问题。一个
小小的燃油税(或称燃油消费税),牵动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牵动了包括私家车主在内的消费者利益,牵动了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刺激经济“新政”。风乍起,
吹皱一池春水!

  如今,不管是政府,还是民间,在时间窗口问题上似乎达成了共识。由于全球经济衰退导致能源需求持续下降,国际油价从最高147美元/桶一路下
行,纽约市场油价日前最低已跌破每桶50美元。据权威人士预期,成品油价格在未来一个时期内还会继续下探。因此,燃油税再不改,恐怕“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
店了。”

  燃油税最可能的征缴方式是:属于中央税种,实行从量计征,价内征收。考虑到现行的公路养路费属于地方性收入,所以此项改革所增加的消费税、增值税,扣除对军队、武警、铁路等必要补偿额后,将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返还给地方。

  接下来的问题是,中国式燃油税改革如何才能不加重普通消费者的负担?如何确保农民用油成本不增加?在当前刺激经济、扩大内需的迫切条件下,燃油税的改革导向应着眼于减税降负,而不能挫伤消费者的消费预期,这尤其值得有关部门审时度势、科学决策。

  看来,“替代+补偿+取消”的公式是必不可少的。替代,即用燃油消费税替代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等收费;补偿,即补偿农民用油,使其免受损
失;取消,即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其他过路费、过桥费保留)。可以预料,燃油税改革将建立在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的基础上,与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步
推出。

  无论如何,箭在弦上的燃油税改革应当秉持如下原则:让利于民,而不是加重负担;统筹兼顾,而不是顾此失彼;理顺机制,而不是内在冲突;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税为本。

  程序正义,应当是燃油税改革需要强调的指针。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既要做到汇聚民智,又要做到决策透明。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
杂多变,对我们分析判断形势,制定和调整政策增加了新的难度。仅靠经验,靠少数人的智慧,不深入调查、从实际出发;仅了解本国,不了解世界;仅了解局部,
不了解全局;仅知道今天,不知道昨天,不前瞻明天,是很难作出正确决策的。第一,我们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广泛集中民智、加强政府和人民群众沟通、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广泛动员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渠道,把国家政策准确、及时、直接传递给社会,赢得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第二,加强决策的民主
监督。政府重大决策,人民有权了解决策的过程,有权参与决策,有权监督政策的执行。”这番话,对于燃油税改革的决策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

  惟愿,燃油税改革是“吹皱一池春水”,不是“搅乱一池春水”,更不是“弄成一池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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