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对企业的库存商品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是否有明确文件规定,对企业库存商品分配给股东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吗?
【解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因此,企业注销时将库存商品分配给投资者,应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简化报税流程、避免“多缴,少缴”等税务风险,就用金蝶KIS理税王 !
提高财税管理工作效率、避免手工误差 ,金蝶KIS财税王迷你版 帮你忙!
更多有关税务登记内容请访问:税务登记流程_税务登记证查询【专题】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注销税务登记后库存商品是否视同销售【增值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