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免税设备列在清单上的配件如何办理退运手续 【关税实务】

  问:随设备主体进口的两项配件在运输过程受损,拟退回厂商。但免税上仅为主体名称,其余均为详见清单,这两项配件如何办理退运手续?


  免税进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在规定的监管期限内,不得转卖、出租、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等,不得擅自变更设备使用地点。如需有以上行为的。应在海关批准并办结有关手续后进行。该企业免税进口的配件。是海关监管货物。该企业应先到其主管海关申请减免税货物退运,经主管海关审批同意后。到通关部门申报出口手续。如果需要进口相同的配件,可以申报”无代价抵偿”进口。进口时凭随附退运货物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品质证书、合同等相关证件以及报关单据办理进口手续。


简化报税流程、避免“多缴,少缴”等税务风险,就用金蝶KIS理税王
提高财税管理工作效率、避免手工误差 ,
金蝶KIS财税王迷你版 帮你忙!

更多有关税务登记内容请访问:税务登记流程_税务登记证查询【专题】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进口免税设备列在清单上的配件如何办理退运手续 【关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