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计税价格问题

   : 机动车销售发票改版后,不含税价格在发票票面标示出来。但由于售车单位有些是一般纳税人,有些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二者税率和征收率有别,就造成相同价格(含税价)的车辆,票面标示的不含税价差额较大,造成同型同价车辆应缴车购税差异较大,纳税人不易接受。另外,由于一些农用车免征增值税,一些销售商在售车开票时,票面“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和“增值税税额”栏填开为“0”,“不含税价”和“价税合计”相同;有些免增值税车辆发票票面仍作价税分离,在计算车购税时应如何掌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新版机动车销售发票实行后,我们是按照票面上所列的价税分离的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所以存在您上述所说情况,对于同种车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车购税的不含税价格是不一致的,享受免税的纳税人没有缴纳增值税,也不扣除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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