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粗暴的娱乐营销

    或许,很多人不认为娱乐营销是难于解释的问题,但现实的情况却是:专家和学者们大谈概念和理论,而企业,却在不明所以地四处寻找落脚点


    世界杯之前,估计所有的企业都在想:“四年才一次,咱能干点什么呢?”当然,这个出发点肯定是没错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是玩一把就撤,还是将体育营销作为长期或阶段性策略。


    企业的态度,决定了结果是天壤之别的。对待娱乐营销也是如此。


    经常有人问我,“认识某某导演吗,想跟他合作一部电影”;“某某明星熟不熟,下个广告找他来拍”;甚至有人问,最近有没有娱乐事件可以利用,帮忙出出主意吧,等等。


    遇到此类问题时,我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态度不对。


    事实上,娱乐营销是并列于广告、公关之外的另一条营销主线。但是,一些专家、学者以及企业,似乎没有端正这个态度。他们把娱乐营销当成广告、公关的一个点,在拼谁的点子更有效。于是,说起娱乐营销便成了“天上一脚,地下一脚”。有人在空谈概念和理论,而企业却在不明所以地四处寻找落脚点。


    走出点子误区


    可以说,娱乐资源是相当丰富的,也复杂多变,但是也有其内在的运作规律。当企业与娱乐对接时,也就形成了娱乐营销。从营造品牌的质感来说,它是未来的一个趋势。


    因此,必须把娱乐营销上升到一门专业来看待。


    我曾经服务过100多家企业,其中的大部分娱乐营销是基于点子的。这个月赞助这个,下个月赞助那个,散落在不同的点,然后像糖葫芦一样串起来。在一些评论者看来,这就是娱乐营销了。


    但我还是强调“态度”,这其中的问题是:一个个散落的点,并不是基于娱乐营销策略在进行,因此很难达到持续地传递品牌的内涵。


    在广告界,有传立、实力这样的投放机构。他们投放广告并不是碰巧,而是先把资源、价格体系等完全掌握清楚后,制定好策略,进行投放组合。但是,目前的娱乐营销还没有达到这种高度,仍处于初始的状态。


    如果一家企业跟广告公司说:机场的路牌能不能帮我搞掂一块?那么,广告公司肯定会掉头就走。现在的娱乐营销就是这样,多数人上来就问:“某某导演认识吧?”这就是态度不对。导演只是娱乐营销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点,而上升到计划的前提是,对娱乐资源必须有着充分的了解。所以,与这样的客户聊天时,我首先要纠正:别以为某某导演就好,尽管这是一条出路,但绝不是唯一的。


    从目前来看,起码有95%以上的企业有娱乐营销的需求,但对娱乐营销的策略没有清楚的定位。“超女”出来后,很多人探讨什么是娱乐营销,从定义上把它搞得高深而复杂,但落地时,却简单地落到一个点子上,这很粗暴。


    比方说,不少客户的娱乐营销是直接落在娱乐资源上,比如孙燕姿很红,就去赞助她的演唱会。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很恐怖的,浪费钱,又没有效果。这个赞助一定要服从娱乐营销的策略,才能发挥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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