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建设思考

  一、税务会计及企业税务会计特征

  (一) 税务会计理解要点税务会计是一门基于财务会计的会计学科

  由于每个国家国情不同,各个国家之间学者依靠自己的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关系,对税务会计的定义也存在差别。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出发,对税款形成、计算、缴纳等行为做出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即确认、计量、报告、记录、单位涉税事项的专业会计体系。税务会计既是会计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以财务会计为计量前提和基础, 但又不是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从会计学科角度讲,税务会计从核算主体、核算对象、核算方式、核算目标等方面基本具备了独立的学科特征。负有纳税义务的独立纳税人,即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纳税主体均为税务会计核算主体;纳税人在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可用货币表现的和税收有关的经济活动,税务会计的核算目标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出现了不同的要求,具体目标的确定由使用者要求决定。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特点

  企业税务会计的特点是与管理会计、企业财务会计比较总结出来的,其主要特征表现为:

  1. 企业税收执行的纳税筹划,企业税务会计采取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确保纳税人运用合法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即根据税收具体规定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企业税务会计对自身经营方式、纳税活动等进行筹划,使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享受减轻税负,合法避税等企业经营管理目的。

  2. 企业税务会计实务受制于税法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范围内,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式等,均可从企业在生产经营实际视角下,进行选择性操作。但企业税务会计须在税法制约下操作,不可任意更改和选择严格依据税务法规、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固定资产折旧为例,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科从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下的工作量法、平均年限法、年限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多种方法中选择一种,而企业税务会计则只可据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予以核算,必须报税务机关或备案批准。

  3.企业税务会计必须具备相对独立性和特殊性,并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远东全过程。鉴于税法下的计税依据、处理方法、计算口径等均可能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出的依据、方法、口径等产生差异,则企业税务会计须有独特、独立的处理准则,借助税务会计工作反映企业履行税务情况,及时、足额地解缴应纳税金。税务会计须有效保障企业认真、正确、完整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企业偷税、逃税、骗税、欠税现象的发生,并为企业提供税收常识服务,防止企业因对税收规定不熟悉、未尽纳税义务受处理造成的损失。

  二、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状况及现存问题

  (一)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二战以后,美国率先将企业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直至上世纪80 年代,企业财务会计开始被人们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和实践。当前,税务会计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由目前税收与会计法律环境分析,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与大陆法系国家相近,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则与英美法系国家接近。以1994 年1 月1 日起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为分界,1993 年之前主要是税法决定会计,税务会计融于财务会计之中,此种模式与法、德模式相近,在这之后采取“纳税调整”模式。2000 年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开始执行,这显示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体系”过渡为“独立纳税体系”。次年,《企业会计制度》又做出新的规定,要求会计制度应和税收法规尽可能保持一致。尽管如此,我国税法和会计制度间仍存在较多不同,所得税前调整项目越来越复杂化,这对税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提出更高要求。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税务会计理论体系需要完善

  理论指导实践,企业税务会计的完善需要一套完善的理论做指导。就目前来看,税收立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相对滞后,这成为制度较难、确立税务会计准则,以及税收骨干部分基本法、一系列配套单行税收法律缺失的主要诱因,进而导致现行税法没有框架做支撑,地方性法规、税收行政法规及规章等均缺少框架支柱,则很难形成体系。企业税务会计理论体系不够完善,则使得制度难以、相关准则出台,税务会计准则及制度的缺失又进一步给税务会计核算、监督、控制等带来难题。

  2.专职税务会计缺失严重

  作为纳税人主体,监督企业履行纳税义务、企业要求税务会计在反映的同时,树立起税款优先的理财观念。税收是一项业务性也强的工作、政策性强,法规、政策随着国家发展变化更新较快,这要求企业办税人员须具备很高的主动性和学习意识。

  但在我国较多企业中,企业会计人员兼任企业办税人员,一人肩负多项职能、多个任务,且涉税事宜的办理也仅仅是会计工作的附属内容,会计人员自然没有也不愿花费较多时间、精力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全面透彻的学习和钻研。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只对税务部门指示和处理作出被动的接受状态,其在办理涉税事宜时,则难免由于业务而常犯错误和不了解税收政策,使得企业被税务部门治理并遭受不必要损失。

  三、强化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有效措施

  1. 完善税务会计体系发达国家税务会计给我们启示,应建立完善的税务会计体系。由税收法律制度、我国经济体制及会计制度改革实践所得,结合税务会计原则、税务会计内容、税务会计目标等因素,我国应建立《税收基本法》,确定税收立法原则、税法解释权以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对税收立法级次给与提高,在强化我国现行税法前提下, 将各单行税收法规升级为法律,完善法律体系。

  2. 规范税务会计核算在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调整过程中,国家应对税务会计核算要求予以全面考虑,尽可能制定出相应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增值税为例,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中所含税金即可抵扣,而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的计算均有所变化,诸多改变均需纳入考虑因素范畴内。

  3. 培养专门税务人员企业税务会计用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生产发展为主要目的,专业素质成为税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保持旺盛生命力、企业获取可持续发展路径的重要保证。现代会计学科内,税务会计将金融、会计、税务、法律及相应实际工作经验等融合在一起,企业税务会计人员虽从事专职税务工作,但其应具备全面的业务能力。首先建立所有会计人员执证上岗制度,必须经严格培训考核方可上岗;其次顺应信息经济时代发展要求,培养既懂会计、税收知识的复合型会计人才,为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发展打造稳定基础。

  4. 税务会计系统化在电子商务的影响下,传统税务会计受到诸多挑战,为适应未来经济发展多样化、复杂化、网络化的客观需求,企业税务会计须朝向信息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一则提高企业税务会计信息化程度,即树立信息化观念,积极接受电子商务的变革;二是协调税务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即适当调整现行税种,保证电子商务不会改变税务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三则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实现税收征管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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