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办理换证、验证手续应提交的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证照副本及工商登记表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四)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特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六)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二、证件处理:
(一)验证: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上贴上验证贴花标识;
(二)换证: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件,缴销旧税务登记证件。
三、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从资料接收到资料、证件发放纳税人,15日内完成。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验证换证(湖南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