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将出新政策 5年实现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民进城务工身份与城镇职工一样,常住户口登记也不再分农业、非农业户口。昨天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为了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南宁市加快制度创新,将出台相关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到2010年实现成功转移100万左右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民进城务工:

  身份与




城镇职工一样

  “农民进城务工身份与城镇职工一样。”为了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南宁市将按照城乡一体化、促进劳动者平等竞争就业的原则,凡具有就业愿望和能力,且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预备制教育培训合格的本地农村初次就业者,凭有关证件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求职。

  在就业形式和制度上取消“农民工”“临时工”等歧视性规定,农村劳动者进城从事劳务工作,其身份与城镇职工一样,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依法享有和履行同样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取消企业用工先城镇、后农村的歧视性规定,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者一样凭学历、技能、素质等条件参与市场就业竞争。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各种限制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合理流动。

  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常住户口登记:不再分农业、非农业户口

  “常住户口登记不再分农业、非农业户口。”为给农民进城就业提供公平环境,南宁市范围内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城乡分割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登记常住户口的办法。并取消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的各种限制,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落户条件,允许有相对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以及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务工人员在城镇定居,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

  积极探索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制度,形成城镇与农村相衔接、相配套的社会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后顾之忧。

  外出务工人员: 返乡创业可免税

  将出台的新政策对返乡创业人员投资兴办生产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招用本市农民工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有关部门认定、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此外,城镇国有和集体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吸纳本市农民工就业,人数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审核,可享受乡镇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南宁市还将实施“凤还巢”工程,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到2010年,在全市建立20个返乡创业基地,带动和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自主创业农民:管理费减收30%

  对自主创业的农民,给予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民自主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加大农村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投入力度,对自主创业农民进行融资服务,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农民自主创业经营。申请进入各类市场经营的农民个体经营户,工商部门应优先受理、优先办照、优先安排摊位,应交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减收30%。

  三步实现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从2006年起,南宁市打算每年安排“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基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力市场建设、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信息网络建设、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建设、劳务输出费用以及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开支。

  到2010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0万人;在现有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万人的基础上,新增转移就业52万人,实现100万左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具体分三步走:

  第一步 2006—2007年,全市每年开展转移就业培训20万人,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

  第二步 2008—2009年,全市每年开展转移就业培训20万人,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35%以上。第三步 2010年,全市开展转移就业培训20万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4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40%以上。相关新闻建100个培训基地为实现劳动力向外转移,南宁市到2010年,将要建立10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并按照“有法人资格、有申报鉴定资格、有专职人员、有劳务介绍服务”的基本要求,在现有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加大建设力度。同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建设、扶贫、教育、农业等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劳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开展电子电器维修、电工、电焊、汽车(摩托车)维修、机电、服装加工、建筑技术、餐饮、客货运输、商品销售、美容美发保健、家政服务、保安等岗位技能培训,以实现劳动力向外转移。

  打造品牌走出去

  100万农村劳动力大转移将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劳务合作与分工。拓展国内外劳务市场构筑就业平台。积极参与构建泛珠三角区域劳动力大市场,建设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劳务基地,扩大向广东等泛珠三角区域的劳务输出。加强与福建、浙江、江苏等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市的劳务合作,开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劳动力的新渠道。

  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构建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举办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国外特别是东盟国家主要城市的劳务合作,通过承包劳务工程、开展商务活动等方式,努力开拓国(境)外特别是东盟劳务市场。

  此外,南宁市将以六县为重点,兼顾各城区乡镇,主要抓好无公害蔬菜生产加工、优质米生产加工、水产畜牧养殖加工、水果生产加工、桑蚕种养加工、竹芒草编织加工、茉莉花(茶)生产加工、食品加工等职业技术培训。

  建就业“绿色通道”

  为解决农民就业盲目、企业用工困难问题,南宁将构建市与各县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信息联网、资源共享、服务贯通、面向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高效能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南宁劳动力市场为龙头,各县区、乡镇劳动力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民办职业介绍所为延伸的、覆盖全市、布局合理、运行有序的统一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

  同时,构建和完善快捷、灵敏、多层次、全方位的就业供需信息网络。依靠公共职介机构、中介服务组织、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并充分利用远程可视见工系统等“绿色通道”。



 

来源: 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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