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定南县“五项举措”力推高校毕业生就业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大学生就业是一个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江西定南县县委、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给予了高度重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力推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2005年至2009年该事业单位共招聘各类人才485人。2010年该县事业单位又将计划招聘一百多人,比2009年有所增加,且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二、多种渠道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结合该县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积极推动“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工作的开展。2006至2009年,该县共招募39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2009年,在基层服务期间的生活待遇由2008年的每月800元提高到1000元,并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了接收安置。今年该县又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0名。


  三、鼓励该县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根据国家征兵的重点转向各级各类院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2009年部队征集定南籍高校毕业生13名,为解决应征大学生毕业生的退伍后的就业问题,根据赣征〔2009〕3号文件的规定,经定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的定南籍应届大学生,在其退伍后三年内参加本县事业单位用人考试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有立三等功德笔试总分再加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或“优秀士官”的笔试总分再加3分,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优先聘用。


  四、抓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该县以行政、事业单位为依托,建立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31个,提供了226个见习岗位,见习条件是定南籍国民教育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的大学毕业生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对象)。见习期间发给每人每月600元的见习生活补贴,统一为见习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后,该县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见习单位对见习大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三考”(考核、考试、考察)方式进行,根据“三考”成绩将择优聘用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见习大学生为县属和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见习大学生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人事代理。


  五、进一步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定南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该县就业局对参加自主创业的定南籍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并积极建设一至二个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对自主创业的定南籍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照《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从事个体经营有关人员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7号)规定免收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定南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向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万元,期限可放宽至2年,并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增加情况提供的第二次贷款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定南县人保局 邹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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