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将再招200高校毕业生任职公益岗位

        今天起,天津市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选聘工作开始实施,9月9日至11日拟应聘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到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应聘报名。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此次滨海新区共招聘200余名高校毕业生,其中塘沽区招聘68名,汉沽区招聘48名,大港区招聘56名,开发区招聘22名,保税区招聘18名。第二批选聘高校毕业生全部安排在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工作,主要从事劳动监察协理、劳动关系协调、社区居民养老医保协理、妇幼保健基层服务、治安协勤和流动人口调查等工作。

  据了解,从事公益性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在社区公益性岗位进行1至2年的基层工作实践锻炼,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市就业资金将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岗位补贴,并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全额补贴。其岗位工作经费将由区县财政和相关部门给予保障。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再次就业后,进入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原公益性岗位年限计算工龄并按照所任职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进入企业的,原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与其在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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