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大力做好再就业工作

柳州,我区工业重镇,随着国企改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大批工人下岗、失业,巨大的就业压力压在了市委、市政府的肩上。他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心系万千下岗职工,把压力变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几年来累计完成了7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签协议平稳进出中心工作,累计拨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6亿元,近两年用于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共9786万元,100%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实现再就业5.4万人,累计再就业率达77.1%。2002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其局长分别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和个人一等功。


建立“四位一体”机制,人、财、力全方位投入


为做好再就业工作市政府建立了政府组织领导,职能部门协调服务,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岗职工自强自立的工作机制,从人、财、力等方面,全方位投入再就业工作。


市政府实施再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力求多开辟就业和再就业门路。在财力的安排上,首先考虑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上。


各职能部门大胆实践,在再就业工作上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残疾、复退伍、低保、刑满释放等人员纳入统筹就业范围;柳州市鱼峰工商分局率先在全区设立下岗失业人员办证绿色通道和专门窗口,对涉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税、费等方面,能免则免,能减则减,保证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妇联、共青团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帮扶弱势群体。如总工会设立“弱势群体就业援助中心”,共开办各类培训班800多个,推荐用工1.2万余人次;团市委实施“帮助青年创业计划”行动,向社会推荐下岗、失业青工5000人次,帮助实现再就业3500人次;市妇联开办“月嫂班”直接将毕业生输送到深圳等地,供不应求,并率先在广西开展小额信贷扶持下岗女工再就业,通过市政府配套、自治区妇联和柳州妇联联合筹资240万元,使1431名下岗女工通过小额信贷实现了再就业。


建立健全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城区、街道(乡镇)建立并完善了城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每个中心配备编制5名;在城区街道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每个事务所配备编制3名。服务中心和事务所的人员经费由政府全额拨款。如今全市4城区、6县、22街道、159个社区、98个乡镇劳动保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和工作“六到位”。


建立部门目标责任制度。市政府建立促进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把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具体指标层层落实,并签订责任状。同时,建立有效的督查机制,确保各项指标按时完成。


政策先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突破


率先出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资金支持。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凡是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程序的所有项目,除由国家认定的微利基础上由国家全额贴息外,其他项目由柳州市政府给予全额贴息,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不再支付任何利息。截止今年5月底,已审批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达209人,已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人数达159人,共获得贷款313.7万元,其中由市政府全额贴息的人数达110人。


对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费援助。柳州市明确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原市属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其养老保险按照自由职业者参保比例,政府援助10%,个人承担8%解决其养老保险接续问题;医疗保险按照住院保险缴费比例,政府援助3%、个人承担1%解决其医疗保险问题。截至2003年底,全市已对1247人进行了社会保险费援助,市级财政支付各项社会保险费195万元。


积极实施公益性岗位援助,累计开发岗位、安置2731名困难人员就业。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工作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2002年以来,柳州市共开办了再就业培训班560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4万人次,市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支付培训费632万元。许多下岗职工经再就业培训后重新找到了就业岗位。


未雨绸缪,大力做好改制分流工作


据近两年统计,柳州市已完成国有企业改制工作95户,占计划完成数的81%,在改制过程中,45328名职工累计分流16998人,市政府规定用不同的方式全面兑现职工经济补偿金,并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安置方案,尽量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对分流出来的职工提供承诺服务,统一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实行免费培训、免费职介,引导部分职工从事社区紧缺的服务性工作,总体上使改制分流的阵痛得以平稳渡过,优化了资本结构,保平安促进了柳州市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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