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建议个人所得税改为五级超额累进征收

  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中国青年网对话时表示,个人所得税可以改为五级超额累进征收。以下为对话实录:

  贾康:一天之内,有几十位记者朋友问我所谓的个税起征点问题,所以我有必要重申一遍我的基本观点。我认为在现在的情况下,如果其他条件都不变,对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为什么?我们摆几个基本数据。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规定人民币2000元,实际执行大概在2500元左右。北京地区大概是2400、2500这样实际的起征点。有关部门称作生活费用扣除额,但是大家都加惯了起征点,我们就说它起征点。这个生活费用扣除额,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起征点,实际指的是什么样的一个收入分配的基本情况呢?是我们现在的工薪阶层。起征点,它这个讲的是工薪收入。工薪阶层里面,有70%是一分钱税也不用交。因为平均工资算起来,全国大概是2400多块钱,平均工资以下这些人,大概占70%的份额,他已经没有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定位为高端人群,就是现在个人申报年收入12万以上的社会成员。他们的总数在纳税人的比重里占不到1%。但是他们贡献的税收,在个人所得税里面,份额达到35%以上。基于这样一个数据,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现在个人所得税,在工薪收入调节里面,它是存在明显再分配优化作用的。就是说,它在高端收得更多,在低端税负是降低的。所以情况是,70%的工薪阶层不用交税。广大农民,中国社会居民里面最大份额的这一部分,一分钱都不用交。

  这个税制本身还是肯定存在合理性的方面,它的不合理在哪里?大家都说到,它只是工薪,工薪收入之外的,还有11类。还有很多是调节不到的。比如说私人厂主,很多富豪他不给自己开工资,在税基方面就找不到了。找不到税基,个人所得税就谈不到从哪里征起的问题,所以他不用交税。

  在早年朱镕基总理看到十大富豪榜的时候,就问我,十大富豪交了多少个人所得税?有关部门查了一下,说一分钱也没有。他非常气愤,这个问题现在解决了没有?不好说很好得解决了。我只能根据富豪的财务报表问他说,你自己的收入在那里,你指给我看。他不好意思,给安排一个,一年给自己开一万块钱工资,两万块钱工资,九牛一毛。他实际上大量的生活花费,本人的和家庭成员,包括出国去旅游、渡假,这些花费,他全都打入生产费用里。你征不到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我们今天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很明显的弊病。所以它只是对工薪阶层征起来,特别低成本,高利率,代扣代缴。对于真正富豪这些收入,却收不到。

  另外我们现在的经营资产,大家都知道,它可能生息等等取得的收益很多,但是有没有可能把它超额征收呢?我们过去没有做。利息税过去就是一个比例。比例在我们降低以后,现在暂停征收以后,又没有调节了。真正的富人,他有大量的经营资产,他可以凭着这个资产,每个年度取得大量的收益,但是调节不到他,诸如此类的事情是我们个人所得税,现今的缺陷。

  所以简单的说,如果其他情况都不变,就是抬高起征点,什么结果?如果我们按照现在的说法,抬高起征点到3000元,5000元,不要说更高的,8000元,10000元。我们工薪阶层里面,低端,显然是会降低税负的,但是他降低税负很少。降低几块钱,十几块钱,十几块钱,大家一算就知道了。但是高端人群,工薪阶层里面,咱们有打工皇帝有金领,他们这些人,前面说到不到1%的份额,但是提供的税收收入的35%这样的一部分,这些人,他们降低的税负是多少?要降低几百块钱,几千块钱,甚至几万块钱,我们打工皇帝有一年拿到千万元级的收入,他算下来的收入,实际得到的好处,是和我们低端的工薪阶层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这样一个结果,作为政策的设计者来说,肯定是不愿意看到的,作为一个研究者,我坦率地谈谈自己的看法,我认为最合理的办法不是简单的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情况下,讨论提高起征点的问题,而应该结合以后可能推行的个人所得税综合配套改革,把分类与综合相结合,这样来讨论起征点合理的设置。我认为应该把结合九级超额累积变成四级到五级超额累积,把现在除了资本利得以外的收入尽可能合在一起,按新的超额累积来征收。这样一来,低收入阶层肯定能够真正得到减税的好处。我们可以设想,第一个台阶,就是不论是多少起征点,第一个台阶我们只征1%,工资低端的人,它的税负一下从5%,降到了1%,中等收入阶层,这是中央阶层说要培育的,税负可以设计成5%,这是原来最低档的。中等收入阶层以上的,我们可以跳到15%、25%,最多35%,这样五档就足够了。

  看起来最高端的名义税率也下降了,40%,45%这两档没有了,但是因为综合了,把它原来工薪里边体现不出来的其他资产收入,其他种种收入归在一起了,实际上富裕阶层就会更多的交税。更多交税,他是有这种承受能力的,我们并不是说,对他们有什么特别想,跟他过不去的这种考虑,他就是再分配,无非是说谁有承受能力,谁为国多做贡献这样的一些想法。

  这样一来,我们结构性减税,结构性增税合理的加在一起,富人有承担能力,多承担税,我们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必定再把它调低,这个比重可以在现在水平上继续营运,也可以根据以后的情况,再加上我们以后要考虑的房地产税,碳税等等提升,它的比重,如果说平稳,甚至争取有一定提升过程中,关键是要把再分配功能强化,这样一来,低收入阶层,就可以更多得到政策的优惠和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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