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高校教师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福利和补助等项目,工资收入是固定的,其他收入是不定的,因此,要降低税负,可以通过周密设计相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税率。

合理纳税筹划思路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实行最低税率5%,最高税率为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当你取得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就要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额,教师当月收入越高,其适用的工薪税率也越高。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说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一扣除标准)X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2000元/月,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 037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 5375。

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

相关案例

例1、古老师每月固定工资2300元,房积金100元,养老医疗失业险97元,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

古老师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300—100一97—2000=103元(适用税率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3×5%=5.15元

但是,古老师当月有加班费,监考费共计794元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

古老师当月应纳税所得额=103 794=897元(适用税率10%一2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97×1 0%一25=64.7元

如果古老师把794元分成两个月拿。每月领取397元

应纳税所得额=1 03 397=500元(适用税率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元x5%=25元,少交个人所得税39.7元

例2、颜老师每月固定工资4000元,房积金300元,养老医疗失业险280元,电话费200元,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颜老师当月有实习指导费300无,函授班主任补贴500元。

颜老师当月应纳税所得额=4000-300-280-200-2000=1220元(适用税率10%一2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220×10%一25=97元

颜老师当月有实习指导费300元,函授班主任补贴500元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应纳税所得额=1220 300 500=2020(适用税率15%一12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20×15%一125=178元

如果颜老师把800元分成两个月拿。每月领取400元,薪金收入合并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 220 400=1 620xl O%一25=137元,(适用税率10%一25)少交个人所得税41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工资、薪金的发放时间和金额,减轻税负。同时,由于税法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些方法在一定时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时期就可能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我们应该经常注意税法的变化,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来源:中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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