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有限公司版

有限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报销分为差旅费、采购费、招待费、通讯费、教育培训费、会议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总部及财富家居品公司、法美尔公司。 

第二章:费用报销基本制度及基本流程
第四条: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第五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并经公司总经理有效批准;
2、报销票据粘贴有序,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3、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第六条:单笔报销总额超过3000元,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
1、报销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车票、住宿等发票。
2、出差期间招待客户需要事先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
3、出差确需乘坐飞机的,一律先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第八条:采购费报销
1、 采购员填写借款单,后附“采购用品采购单”,执行公司借款流程。
2、 采购员在借款之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采购完成并办理报销事宜,执行公司费用报销流程。
第九条:招待费报销
1、公司招待费用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结算。
2、部门因公需招待时,应事先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招待,并在报销凭据上注明参加人员及事由。
3、其它非公招待一律由个人承担。
第十条:通讯费报销
因工作需要需报销通讯费的,须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费报销
因工作需要需进行教育培训的,须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第十二条:会议费报销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种会议的,须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
2、参会人员应严格控制其费用总额,不得无故超支。
3、会议结束后5日内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后应注明参会的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未涉及的其它事项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第三章:报销时限
第十四条:报销时限
1、费用报销一般在费用发生或者出差返回公司三日内办理完毕。
2、借款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四章:公务借款
第十五条:公务借款
1、因公务需要借款,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支取现金。
2、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款,确应公务需借款的由主管领导担保,方能办理手续,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主管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3、公司员工借用公款,在原有借据未办理报销手续或未还清欠款的不得再借。
4、借款人员完结事务,在报销时扣回借款,交回剩余现金。因特殊原因当时不能扣回借款或交回现金的,在本月发放工资时扣回。

第五章:费用审批管理
第十六条:费用审批管理
1、公司所有现金支付的审批权限原则上由公司总经理统一审批。
2、公司总经理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电话授权),报财务备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办理。

第六章:费用报销纪律
第十七条:费用报销纪律
1、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5—10倍的罚款,虚报金额达到500元以上者一律开除并做进一步处理。
2、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审核人及审批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10%—50%的罚款。

第七章:附   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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