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7)【最新会计实务大全】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7)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7)

  (六)销售并再购回(非指新旧交换交易),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这种情况实质上是筹措资金或出于其他目的而进行的交易,这种交易不能确认营业收入。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公司应当设置“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公司在附有购回协议的销售方式下,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与销售价格以及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公司在发出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计划成本或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公司,还应结转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进价与售价的差异。按规定应交纳的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公司日后重新购回该项商品时,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借记“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将与该购回商品有关的“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余额冲减或增加购回商品的成本,借记或贷记“待转
库存商品差价”科目,贷记或借记“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上,“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余额,应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前增设项目单独反映。“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七)以旧换新销售,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销售的商品按照商品销售的方法确认营业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八)分期收款销售,指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营业收入。
  (九)售后租回,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租回所售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应区分以下情况:
  如果商品的售价和以后租回该商品的租金均是按公允价值确定的,应按实际售价确认当期营业收入。
  如果商品售价高于公允价值,应按公允价值确认当期营业收入,将售价与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递延收入处理,单独设置“递延损益”科目核算,并分配计入租赁期内的各会计期间。
  如果商品售价低于公允价值,应按售价确认当期营业收入;但是,如果租回商品的租金低于商品的公允价值,并且能够弥补销售损失,则按公允价值确认当期营业收入;同时,将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通过“递延损益”科目核算,并按以后各期支付租金的比例在租赁期内分摊。
  如果商品的售价和公允价值均低于其账面价值,应按实际售价确认当期营业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上,“递延损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前增设项目单独反映,“递延损益”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二、提供劳务
  (一)安装费收入。如果安装费是与商品销售分开的,则应在设备已经安装,并经购买方验收后才能确认安装收入;如果安装费是商品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则应与所销售的商品同时确认收入。
  (二)商品售价内包括的服务费。如果商品售价包括出售后一定期限(如包用年限)内的可以区分的服务费,作递延收入处理,在规定期限内(如规定的包用年限)确认为收入。公司应单独设置“递延收入”科目,核算销售商品的售价内包括的、应递延确认收入的可区分的服务费。公司销售商品,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确认的递延收入,贷记“递延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以后各期结转递延收入时,借记“递延收入”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上,“递延收入”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前增设项目单独反映。
  (三)定制软件的开发费收入。应在该项软件开发完成后确认收入。

附件二

              建筑安装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公司,在执行本制度的基础上,可根据建筑安装业务的实际需要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增设会计科目
  (一)“1225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公司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公司在建筑安装生产过程中能多次使用的材料。如模板、档板、架料及其他周转材料等。
  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在库周转材料;
  2.在用周转材料;
  3.周转材料摊销。
  (二)“1507临时设施”科目,核算公司为保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建造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三)“1508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核算公司各种临时设施的摊销。
  (四)“4201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公司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五)“4202机械作业”科目,核算公司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承包工程;
  2.机械作业。
  在各明细科目下,再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日常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在本科目归集,月份终了,将本月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按对象进行分配和结转,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六)公司的辅助生产部门为本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生产材料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核算。
  (七)公司为本公司自行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的工程,可将“在建工程”改为“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其核算内容及方法,比照“在建工程”科目的规定处理。
  二、有关的会计核算
  (一)周转材料的核算
  1.公司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核算方法,并在“周转材料”科目下的“在库周转材料”明细科目中核算。施工现场领用原材料等作周转材料使用时,应将其成本自“原材料”科目转入“周转材料”科目下的“在用周转材料”明细科目。
  领用的周转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科目。根据采用的摊销方法,计算周转材料摊销时,借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科目。
  采用一次摊销办法的周转材料,领用时应将其成本一次全部计入有关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周转材料日常核算的公司,于月份终了,分摊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2.公司可根据使用周转材料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摊销方法: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其他周转材料按预计使用期限(或预计使用次数)分期(或分次)摊入成本、费用。也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本月摊销额。
  3.周转材料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填制周转材料报废单,财会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检查核对,并计算报废周转材料的已提摊销和应补提的摊销。报废周转材料按月汇总后,按已提摊销,借记“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科目,按应由过失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入库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应补提的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按报废的周转材料价值,贷记“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科目。
  周转材料的盘盈、盘亏或毁损,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其相关的账务处理按本
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二)临时设施及其摊销的核算
  1.公司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需通过建筑安装活动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其支出可先通过“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发生费用支出时,借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完成交付使用时,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
  2.公司各种临时设施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服务对象合理确定分摊方法,按月摊销。月份终了,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
  3.出售、拆除、报废、不需用或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盘盈、盘亏的临时设施,比照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进行处理。
  (三)工程施工的核算
  1.工程施工费用,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基础等的建筑工程,管道、输电线路、通讯导线等的敷设工程,特殊炉的砌筑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上下水道工程,道路工程,铁路工程,矿山掘进工程,以及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装置工程等的施工费用。其中房屋等建筑物工程施工费用,除了包括其本身的施工费用外,还应包括列入房屋工程
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费用以及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进行的试车费用,一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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