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项目类别管理

核算项目类别管理

核算项目类别管理提供了一个统一管理各种核算项目的方法。通过核算项目类别管理,可以很容易的自定义核算项目,修改现有核算项目的属性,删除不需使用的核算项目。

进入金蝶KIS主界面后,选择〖基础设置〗→〖核算项目〗,就可以进入“基础资料—[全部核算项目]”界面内,这里是核算项目统一维护界面,可以对核算项目类别进行统一的维护和管理。

新增核算项目类别

虽然金蝶KIS专业版已经预设了多种核算项目,但由于企业自身情况千差万别,核算项目可能仍不能满足用户的实际需要。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新增一些核算项目。

一个自定义的核算项目包括以下信息:

数据项

 

必填项(是/否)

代码

新增核算项目类别的代码,在系统中需唯一。

名称

新增核算项目类别的名称。如新增类别名称“银行”。

自定义属性的名称

该类核算项目的具体属性名称。客户、供应商的地址,存货的长、宽、高等。核算项目的属性可以有多个。

相关属性

自定义属性所需。可以是系统中已有的任意一种基础资料,也可以是用户自定义的基础资料。如果设置为“无”,自定义属性类型可以通过下面的“类型”和“长度”随意定义。

类型

类型:逻辑、日期、文本、整数、实数、货币。<相关属性>为“无”的情况下,类型才可以设置。

长度

自定义属性数据值的最大长度。<相关属性>为“无”的情况下,长度才可以设置。

缺省值

自定义属性的默认缺省值。

属性页

自定义属性在核算项目中默认显示的界面位置。默认显示在“自定义”界面中。也可以手工输入一个新的界面名称。建议名称不要超过4位中文字符。

下面我们举个例子来进行说明。假定需要新增一个核算项目类别“银行”,包括的属性有银行的代码、名称、地址、区域。地址属性:类型为文本类型,长度为10。区域属性:为系统中已经存在的辅助资料。

操作步骤如下:

在“[全部核算项目]”界面内,选择<核算项目>根目录,此时菜单内容相应改为对核算项目类别的操作。

选择〖操作〗à〖新增核算项目类别〗,进入“核算项目类别-新增”界面,如下图。

 

输入核算项目类别的代码和名称。

代码、名称这两个属性不用新增,因为系统默认就有。

单击【新增】,打开“自定义属性新增”界面,如下图所示。为该核算项目“银行”新增自定义属性“地址”。

 

在图的<名称>处输入地址,相关属性保持为“无”,类型设置为“文本”,长度设为“10”,缺省值为空,属性页默认为“自定义”。

输入完毕后,单击【新增】,保存自定义属性的资料,返回到“核算项目类别-新增”界面。此时“核算项目类别-新增”界面自定义属性处多了一条记录。

再次单击【新增】,打开“自定义属性新增”界面,为该核算项目“银行”新增自定义属性“区域”。

上图中的<名称>处输入区域,相关属性处选择辅助资料<区域>,缺省值和属性页保持系统默认状况,不做变化。

输入完毕后,单击【新增】,保存自定义属性的资料,返回到“核算项目类别-新增”界面。此时“核算项目类别-新增”界面自定义属性处一共有了两条记录。

单击【确定】。核算项目类别“银行”就新增成功了。

修改核算项目类别

如果要修改某一核算项目类别的属性,具体操作是:

1.         选中一个核算项目类别。

2.         然后在菜单上选择〖操作〗à〖修改核算项目类别〗,或右击选择〖核算项目类别修改〗,弹出“核算项目类别-修改”界面,在这里,可以修改核算项目类别名称、新增自定义核算项目属性、对核算项目进行自定义显示等。

3.         单击【确定】,保存所做的修改。

核算项目自定义显示(F7界面)

F7窗口中,默认情况下只有核算项目的代码和名称这两项内容。如果用户希望可以显示更多的信息,可以通过系统提供的核算项目自定义显示功能来实现。

下面以存货这个核算项目来进行说明,具体的操作是:

在主界面上,〖基础设置〗→〖存货〗,打开“基础资料存货”管理的主窗口。

在窗口左边的框中选择“存货”根目录,选择〖操作〗→〖修改核算项目类别〗,打开“核算项目类别修改”窗口,如下图。

 

选择希望在F7窗口显示的字段属性,如上图的规格型号、物料属性等,然后在简化显示列选中“√”,单击【确定】,关闭当前窗口。

以后,在录入单据上时,在存货上单击F7键,打开F7窗口时,就可以看到存货的规格型号、物料属性等信息了。

如果希望在核算项目管理(如存货)窗口中也可以根据自定义列进行显示,则需要在“基础资料存货”窗口中单击〖查看〗〖选项〗,在打开的“选项”窗口中的‘核算项目显示’中选中<核算项目简化显示>

温馨提醒

用户可以随意自定义希望在F7窗口中显示的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定义显示的列越多,会对打开F7窗口的速度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用户不要自定义显示过多的列

核算项目自定义隐藏字段(新增编辑界面)

目前在核算项目的新增、修改界面是显示核算项目的所有属性。但是对于某些用户,其中有些属性基本不使用,用户希望可以在录入或修改时隐藏这部分属性,这时可以使用核算项目的自定义隐藏字段功能。

下面还是以存货这个核算项目来进行说明,具体的操作是:

主界面上,〖基础设置〗→〖核算项目〗→〖存货〗,打开“基础资料物料”管理的主窗口。

在窗口左边的框中选择“存货”根目录,选择〖操作〗→〖核算项目类别修改〗,打开“核算项目类别修改”窗口,如下图。

 

选择希望在存货新增编辑界面显示的字段属性,如上图的数量精度、安全库存数量等,然后在“是否显示”列选中“√”,一些不需要的字段如默认仓库、来源等不选中,然后单击【确定】,关闭当前窗口。

以后,在录入存货时,除了选定的属性数量精度、最低存量等外,那些不用到的字段如缺省仓库、来源等就不会在界面上显示了。修改存货的界面也是一样的。

温馨提醒:

对于系统定义的必录项和用户自定义的必录项,这个“编辑显示”列是锁定为选中的,不允许用户修改,即这些必录项在新增修改界面是一定可见的

核算项目自定义必录项

目前所有核算项目的属性是否为必录都是由系统定义的,对于某些用户,需要将核算项目中的部分属性设置为必录项,这时可以使用核算项目自定义必录项功能。

还是以“存货”这个核算项目进行说明,具体的操作是:

在主界面上,〖基础设置〗→〖核算项目〗→〖存货〗,打开“基础资料存货”管理的主窗口。

在窗口左边的框中选择“存货”根目录,选择〖操作〗→〖修改核算项目类别〗,打开“核算项目类别修改”窗口,如上图。

选择希望定义为必录项的字段属性,如上图的最低存量、最高存量等,然后在“是否必录”列选中“√”,单击【确定】,关闭当前窗口。

以后,在录入存货时,那些被选定为必录项的属性在界面上将以指定的必录颜色显示。在进行录入保存时,如果这些属性没有输入完整的数据系统将会给出提示信息。

温馨提醒:

对于某些系统定义的必录项,如“存货”中的规格型号、基本计量单位等,这个“是否必录”选项是被锁定为选中的,用户不允许更改

删除核算项目类别

如果要删除某一核算项目类别,则先选中该核算项目类别,然后在菜单上选择〖操作à〖删除核算项目类别〗,或右击选择〖删除核算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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