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管理

工作量管理

操作前提:

在系统中录入了折旧方法为“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

要在系统中进行工作量的录入,操作方法说明如下:

1)    登录KIS主界面后,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单击【工作量管理】,在弹出的“工作量编辑过滤”中根据需要设定过滤条件,单击【确定】进入“工作量管理”界面;

2)    在“工作量管理”界面中,只有“本期工作量”这一列可以录入数据,在此录入各项固定资产当期的工作量(能录入小数,小数位数放开到四位,即最大只能录入四位小数);

3)    如果想取消所做的修改,单击【还原】即可恢复到上一次保存后的数据状态;

4)    工作量录入完毕后,单击【保存】,将按当前数据进行保存。

定义:

工作量管理中各数据项的含义和关系如下:

            工作总量:来源于固定资产卡片上“预计工作量”的数据;

            累计工作总量:各期已录入的实际工作量之和;

            剩余工作量=工作总量累计工作总量。

为了简化录入工作,系统提供了【调整】功能,可以针对多项工作量相同的固定资产,批量录入工作量。操作方法说明如下:在“工作量管理”界面中,按住Shift键,用鼠标选择多项固定资产;然后单击【调整】,在<数值或变动公式>中,录入一个数据或运算公式,选择生效的固定资产范围,单击【确定】,系统将会把录入的数据或计算后的数据填入到所选的多项固定资产的“本期工作量”上。

建议:

系统提供了工作总量查询,供用户查询各项固定资产,在各会计期间的工作量及累计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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