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知了】运费抵扣进项税款的规定有哪些?

【税知了】运费抵扣进项税款的规定有哪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应税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2、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位、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铁路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范围,仅限于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以下项目:运输经营费用(即发到运费和运行运费);铁路建设基金、临管铁路运费及新线运费(包括:大秦煤运费、京秦煤运费、京原煤运费、丰沙大煤运费、京九分流加价、太古岚加价、京九运费、大沙运费、侯月运费、南昆运费、宣杭运费、伊敏运费、通霍运费、塔韩运费、北仑运费)。


4、对客、货同行运输取得的运输票据、客运票据,一律不予计算进项税额。


5、纳税人购进、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明显偏高、经过审查不合理的,不予抵扣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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