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记:以契约制保障传承

李锦记:以契约制保障传承  李锦记有“三不准”,即不准迟结婚,不准包二奶,不准离婚,尤其是违背了后两条就要退出董事会。

  121年,对于中国的民营企业而言,这个数字足以令人“肃然起敬”。自1888年创业至今,香港李锦记集团已经走过121个年头,历经李锦裳、李兆南、李文达、李惠民等四代人的传承,李锦记由最初的蚝油作坊起步,发展成为了“亚洲食品第一品牌”,被誉为“品牌及商誉最历久不衰企业”。

  11月8日,在李锦记打工16年的李锦记家族事务总监黄秉玉先生,在浙江向《浙商》记者解密了这家百年老店的传承之道。

  百年传承 风波不断

  “李锦记的历代传承,并非一帆风顺,可以说是充满曲折和变数。”黄秉玉告诉《浙商》记者。

  1888年,李锦记的创始人李锦裳在珠海的南水镇正式起步,由于蚝油味道鲜美,深受当地人欢迎。然而,1902年的一场火灾,使得李锦记陷入了第一次负资产境地,他举家迁到澳门另起炉灶重新创业。

  这一次,李锦记同样取得了成功。1920年,李锦裳把生意传给了第二代——他的三个儿子李兆荣、李兆登、李兆南。三兄弟接班后,生意一度蒸蒸日上,产品打到了美国市场。

  但是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方向,兄弟间意见产生了分歧。黄秉玉说,“对李锦记发展有着更大期待的李兆南的儿子李文达,极力支持他父亲反收购(两个堂兄原本是要合伙收购李兆南的股份),最终由李文达一家收购了后者的股份。”由此李锦记再次进入了负资产状态。

  作为李锦记第三代接班人,李文达便叫自己的亲弟弟过来帮忙,并给予了可观的公司股份,希望兄弟齐心把企业做强做大。但1986年,兄弟俩再度上演了父辈的悲剧,由于矛盾不可调和,兄弟二人最终闹上了法庭,李锦记集团也受此牵连关闭达半年时间。

  李文达最终还是重新获得了公司的所有权。亲人之间的关系剑拔弩张。

  两代人的家变,使得李文达及其儿女对家族成员间的关系处理心有余悸。李文达开始探索一条家族持续发展的新路。

  类似议会制的家族制度

  “李锦记家族开始引入契约制度,” 黄秉玉告诉记者李文达找到的这条路径,“由于李锦记第四代成员都有西方教育背景,他们很容易就达成了契约制度治理家族的共识。

  基于上述认识,李文达家族成立了“家族委员会”。作为整个家族的最高权力机构,家族委员会具有制定家族宪法、制定重大决策的权力。目前,李锦记家族委员会有7名成员,分别是李文达夫妇及5个儿女。

  “家族委员会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制,委员会主席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当。一般事项的决议,需有50%以上成员同意就可以通过。若支持、反对方各为 50%,则抓阄决定,任何个体都没有决定权,即使是家族中的最长者。”黄秉玉告诉记者,若要制定和修改、完善家族宪法或家族重大决策,则需要有75%以上的委员会成员通过。

  “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家族宪法,如家族委员会成员必须为家族内有血缘关系的成员;企业股份必须只传有血缘关系的后代,股份买卖只能在家族内进行;集团董事会主席由委员会决定;CEO可为非家族成员,但须经过家族委员会通过等等。这些家族宪法一经通过必须严格执行。”黄秉玉告诉记者。

  此外,家族委员会下面还设有五个机构:家族业务(包括李锦记酱料集团、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家族投资、家族慈善基金、家族学习与发展中心、家族办公室。五个机构之外,家族委员会还旁生出家族议会,与家族委员会不同,家族宪法允许家族成员的配偶参加家族议会,家族议会通过的决议,须家族委员会通过才能实施。“家族议会的存在,是为了使家族成员的配偶,也融入到李锦记家族当中并关心家族的发展。”

  “未来的家族委员会成员最多只能有9名。家族中只有精英成员才能进入委员会,所谓精英最重要的是完全确立了“思利及人”的核心价值观,然后才看个人能力,因为他们将代表整个家族的利益,这样9名成员中就不分代次和房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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