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班不适应症

  


主要表现

消化道功能紊乱与疾病

  消化道症状常表现为食欲不佳,消化不良,或腹痛、腹泻、便秘、胃灼热感、胀气等。根据统计,食欲不佳者,普通白班工人不到5%,而轮班工人可高达75%;胃肠出现其它症状者在不同工人的百分率分别为:白班工人约15%,轮班工人最高达35%,永久性夜班工人50%,被淘汰的轮班工人约30%~50%。
  正常人一日三餐皆有定时,在机体内源性节律的驱使下,在即将进食之前的一段时间,消化道的运动和分泌都自动地呈现预期性反应,为即将到来的食物消化、吸收和排空提供最适宜的条件。夜班工作常会打乱常规的进餐时间,或由于夜班制打乱了自身的正常节律状况,使消化系统不能为食物的消化提供必要的条件,引起食欲不佳,消化不良等等症状。除此之外,许多夜班工人都不吃早餐,夜间工作时加餐又很不规则,又会造成膳食的不平衡。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最终导致消化道生理功能节律的破坏,这是轮班工人消化道功能紊乱和产生疾病的重要原因。

睡眠障碍

  睡眠障碍包括睡眠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具体表现是:入睡困难,即使入睡也容易醒过来,睡眠不深,维持睡眠的时间较短,工作时又精神不振,注意力不能集中,睡意朦胧,或频频打盹。令轮班工人最苦恼的就是睡眠不足,不能通过白天的睡眠来消除疲劳。
  产生轮班工人睡眠障碍除了睡眠时间不足外,睡眠质量低下也是重要的一个方面。夜班工人在白天睡眠,正值整个社会的正常活动期,环境中的各种噪音,如来自交通车辆、飞机、儿童、邻里以及家庭中各种琐碎事务的打扰,都会干扰睡眠的进行,不仅难以入睡,即使入睡也常被吵醒。根据德国和日本学者对5 572位轮班工人睡眠记录的统计,发现在白天不同钟点去睡觉,其维持睡眠的时间是很不相同的,但从上午10时至下午8时这段时间上床去睡觉,其睡眠维持时间均不超过2~4小时,最短的是在下午4时睡觉,睡眠时间不超过2小时。
  影响睡眠的质与量除了环境中的原因外,还与人体自身的节律状况有关。在一天中人体有其固有的最佳的工作和睡眠时间,这是由人体的时间结构来决定的。夜班工人改在白天睡眠,此时体温正处于上升及高水平期,改变了正常人夜间睡眠期与体温低值期同步的关系,而这种同步关系又正是保证获得高质量睡眠的必备条件。因此,要想体温处于高峰期获得最好的睡眠是不可能的。

其它症状

  疲劳感也是轮班工人最常出现的不适感,可因睡眠障碍而加重,但有些人即使在睡眠后疲劳感也仍不消失,被称为“永久性疲劳”。这种使工人长期感到疲惫乏力,慢性积累的结果,会给工人健康带来较严重的后果。
  轮班不适应症除表现上述主要症状之外,还可能会程度不同的出现神经紧张不安、头晕、头痛、噩梦、心悸、手心出汗、手脚麻木、性欲减退、背颈肩部疼痛等一系列植物性神经系统症状。
  以上这些症状并非所有不适工人都会全部出现,症状的轻重程度和出现的先后时间都有很大的差异。上述各项症状按其轻重程度进行量化评估,是目前判断轮班不适应是否存在及其轻重程度的主要根据。


影响因素

  既然在同样执行轮班工作的人群中,绝大部分人能较好地适应,而另一部分人又不能适应,其中必定有某些因素在发挥作用,才会表现出不同人群的差异性来。目前认为,影响因素按其性质可分为内源性的和外源性的两类。内源性因素可包括:个体节律特性、神经类型、健康状况、年龄、性别、遗传因素等。外源性因素包括:社会、经济、环境同步因子、工种性质及负荷、管理压力、家庭生活状况(如对孩子的照顾、购物、家庭杂物、休闲娱乐等的安排)、心理社会因素(如家庭成员对白昼睡眠和夜班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交通状况、社会活动的参与)等。


内源性因素

个体节律特性

  生物节律的性质是用一套量化的参数来确定的,通常用余弦法可提供节律调整均值、振幅、峰值时相、百分节律和P值等参数,在这些参数中,节律振幅、峰值时相等与轮班工人的适应性有关。
  节律的振幅(即各项生理指标周期性变动的最高与最低值的大小),关系着人体节律被再同步的速度,而这种同步速度又与轮班工人的适应性调整有关。它们之间的关系可归纳为:节律振幅愈大,峰值时相转移愈小,则适应性愈好;反之,振幅愈小,节律峰值时相易于转移,则适应性差。法国一批学者在一家炼油厂对轮班工人的实地研究,观察到在24小时内口腔温度变动范围大者,值夜班后相位调节转移较小,则表现出较强的适应能力;体温节律振幅相对较小者,对夜班的适应力不强,多出现明显的症状。某些体温节律振幅较小的年轻人,即使当时上夜班后可能无任何症状,可是在10年或20年后,就可能出现不适应症状。
  按国际时间生物学之父Halberg教授的意见,人体病理性的变化可来自于人体内部时间结构的紊乱。由于人体生理节律的小振幅易于受同步因子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在同步的过程中会出现内失同步现象,使人体各节律之间的相位关系紊乱,若人体长期反复地处于这种内失同步状态,定会有损于健康。
  节律的峰值时相,是指人体各种节律的峰值出现的时刻(通常是以半夜0时为参考时点)。对人体的平常的起床、入睡的时间,一天中体力和精神最佳时间以及自感最疲劳的时间等一系列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按各指标最佳时相发生的早晚,可把人群分为“早型”(M型),“晚型”(E型),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型”(I型)。对大量人群的调查统计,发现M型和E型都只各占5%左右,M型又称百灵鸟型,E型又称夜莺型,顾名思义,两型的生理学和心理学和行为活动具有时间早迟的特征。一天之中人体的体温、心率、握力、脉率、呼吸率、警觉性的峰值时相,M型的人均早于E型的人。总的说来,前者的各种功能活动能力,在上午表现出较旺盛,中午以后逐渐下降;而后者则在下午以后乃至入夜后达到高峰。M型者习惯于早睡早起,就寝和起床时间比E型者平均约提前80分钟,警觉性的昼夜峰值也提早约170分钟,所以他们在上午精力最充沛,工作效率高,反应也更灵敏,工作疲劳感较轻,下午以后,一切都呈现减退。与之相反,E型者在下午以后精力渐盛,也习惯于半夜后就寝,起床也较晚。不少的报道均提出,M型者对夜班工作的适应能力差,常从轮班工作中淘汰出去。而E型者对夜班的耐受力较强,他们在夜间表现出更强的工作能力,在夜班后又能较好地克服睡眠障碍,在连续夜班工作后的适应性调节速度也较快。
  

调整轮班不适应

们的个性特征对轮班的适应性有某种联系。他们认为内倾性性格者的节律特征接近于M型,外倾性者接近于E型,由此而影响他们的适应能力。M型人群内源性节律的固有周期较短,难于实现节律的迟后性调整,而E型人群的内源性节律周期较长,就容易作迟后性的调节。

年龄

  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轮班适应的能力就愈差,50岁以后一般都会出现较重的不适应症状,年龄因素的作用可从以下三方面来讨论:
  首先,年龄增长,体内节律参数也将发生变化,节律振幅逐渐减小,有趋于平坦化的倾向,节律的峰值时相也逐渐提早,有朝向M型节律类型的倾向。因此,不利于对轮班工作的耐受。
  其次,人到老年后,体内定时机构的运转和控制能力减弱,趋于“老化”状态,使体内各节律之间正常相位关系产生变化,显示出程度不同的内失同步现象。例如,老年人的体温节律峰相位常常超前于睡眠—觉醒节律,表现出夜间睡眠不良,这也是引起他们对轮班工作耐受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最后,轮班工作对人体的不良影响,并不随工作经历的增加而减弱,而是呈现积累效应。曾经有人认为:执行轮班工作愈久,可能会因为有经验和“长时性的适应调节”而有助于他们的耐受性,更能对付轮班工作。但事实证明,轮班工作愈久,年龄愈大,受轮班的影响更甚,他们对轮班所产生的节律紊乱和睡眠障碍更敏感。

性别

  有人提出妇女的昼夜节律特性较倾向于M型的特征,但现有的证据还不多,尚待深入研究。执行轮班工作的妇女遇到麻烦,更主要是来自于社会和家庭。由于她们承受着更重的家务劳动和养育子女的劳累,常常使她们在夜班后睡眠时间更少,难以获得足够的体力和精力的恢复,慢性疲劳的积累更重。有的报告提出,轮班工作妇女多出现严重的月经紊乱。
  在发达的工业化国家,除护士、航空小姐等职业外,是禁止妇女上夜班的,因此对妇女轮班不适应的状况很少予以重视和研究。可是,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轮班工作的妇女较多,为保护好她们的身心健康,有关的研究应予以加强。

健康状况

  不言而喻,人体的健康状况是他们工作和应付各种刺激的基础,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下降也是影响对轮班工作不适应的原因之一。有研究表明,经常锻练的人,他们的耗氧量较高,肌力强,夜班后不觉腰酸背痛,疲劳感轻,睡眠较好,因此表现对夜班工作有良好的耐受能力。

心理因素

  轮班工作的心理活动状况,如情绪的好坏、对夜班工作的态度等,都影响着人们的适应能力。如果他们情绪稳定,夜班后在白天睡眠时,不为环境中的各种噪音所烦恼,保持宁静的心绪,努力静心息养,就会获得较好的休息。有些人(如M型人群)情绪很不稳定,易于被激惹,很难控制自己,缺乏克服夜班后的种种干扰的能力,无法保证必要的睡眠休息,对上夜班非常恼火,最后不免离开轮班工作了事。对一些长期上夜班的护士进行调查发现,良好的耐受性主要得自于她们对夜班工作的良好的心态,她们安心夜班工作,乐于并积极按夜班工作的要求,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常规,即所谓有很高的“投入水平”,使她们的生理和心理活动节律转向“夜向性”状态,从而产生良好的适应。

家庭状况

  家庭是轮班工作获得充分休息,消除疲劳,养精蓄锐的场所,能否获得良好的睡眠,与家庭的环境状况息息相关。家庭愈大(如几世同堂),孩子愈多,居室愈窄,就很难保证一个安静的睡眠环境,约有60%~80%的轮班工人诉说的白天睡眠不好是环境中噪音干扰的。有人专门统计调查轮班工人的居室与睡眠状况,结果表明:只有两间住房者,诉说睡眠困难的达55%;拥有3间住房者,达41%;拥有4间住房者降至27%;拥有5间住房者仅只有7.6%。家庭中小孩的多少也与此有关:只有1个小孩的家庭,轮班工作诉说休息被打扰者只占24%,有两个小孩者升至40%,有5个小孩者一半以上的人都休息不好。
  此外,一个和睦、友爱、幸福的家庭,对轮班工作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的调整也至关重要。由于轮班工作,可能减少对孩子的接触和照顾的机会,家务劳动也可能减少,也不能在节假日陪爱人孩子游乐,如果能得到全家人的理解和支持,并予以体贴和照顾,保证必要的休息条件,这于他(她)们减轻精神负担,调节夜班后的紊乱,保持身心健康都是必要的。反之,如果他(她)们面临的是一个不合作而关系紧张的家庭,常常发生摩擦和纠纷,甚至闹到破裂的地步,在这种内外双重折磨之下,纵使他(她)们本来有较强的耐受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也无法表现良好的适应性。


应对方法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要求更多的生产和服务性劳动日以继夜的运转,轮班工作是无法被取代的。然而人体并非机器,要调整自身的时间结构,改变本来的节律状况,绝不是像拨动钟表指针那样可以一挥而就,而是需要一个复杂的调整过程。正如前面讨论的那样,轮班工人面临相互冲突的同步因子的作用,可能会对一部分人的内部的时间结构产生干扰,甚至对某些人会带来生产能力的下降,累及其自身的健康乃至家庭生活的质量。虽说不是所有夜班工人都会产生不适应症状,但就全世界而论,受累的人数是庞大的,而且轮班人数仍呈增加的趋势,可想而知,由轮班工作带来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建立更为合理的轮班方法,筛选合适的人员上岗,完善预防保健措施,以防止和减轻轮班影响,无论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工厂的根本利益、工人群众自身的身心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


轮班制的建立

  由于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传统习惯的不同,以及各类生产部门、工种性质和工作程序的千差万别,要想建立一套适用于一切生产门类、工种性质和个体状况的统一的轮班系统,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根据自己部门的设备和管理条件、工种性质、人员素质状况,制定出相对合理而可行的轮班方案,却是可能和必要的。

制定轮班方案的基本原则

  任何一个轮班方案的制定,都应考虑以下一些基本的原则:
  A.必须有益于人体正常昼夜节律的维持。轮班制本身的相位的转移,偏离了正常人体生活的环境相位,是导致人体节律受干扰的原因,而轮班方案所规定的各班次的轮转方向、速度、频率等因素,又制约着轮班制对人体节律相位的状况。因此,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结合工种性质和人体状况,作到相对合理的安排,以求最大限度的稳定原有的节律状况,若一旦被挠乱后,也能很快地恢复原有的节律,这样,才能保证人体生命活动正常有序地运行。
  B.必须有益于睡眠。睡眠状况直接关系着轮班工人的健康,轮班方案要充分考虑保证工人的睡眠,不同时间睡眠,其睡眠的量和质是有很大的差异的。
  C.必须有益于心理社会问题的调整。这往往构成轮班工人生活中最大的问题,如前面提及的那样,他们常受夜班工作限制,不能参加许多重要的社会文化生活,以及家庭中的诸多矛盾,会酿成严重的心理障碍。
  上述三个方面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在执行中常常会出现矛盾之处,影响方案的可行性。轮班方案本身涉及的面很广,诸如生产管理、后勤供应、部门配合、交通、生活安排等,如果不从这些实际出发,方案再好(理论上)也无实用价值。在美国就曾有过失败的教训,有人根据时间生物学原理,让轮班工人每个班依次推迟1~2小时上班,以保证迟后性的转移量(1~2小时/天)能纳入人体节律同步的范围(25±2小时/天)。从理论上讲,这一方案是无懈可击的,但实践上却根本行不通,因为一个工厂里上班是如此地不规则,给工厂的管理和后勤供应带来极的困难。同时,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困难也很大,交通不能保证,家庭生活难于安排,于是只好在推行1月之后被迫中止了。
  除上述的大原则之外,拟定实施方案时,以下一些细则也应予以考虑:(1)轮班制宜规则;(2)周期宜短;(3)连续夜班的天数宜少;(4)休息日尽可能安排在周末,并有两天的时间。

轮班速度与方向的选择

  轮班速度是目前研究人员极为关注而又未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一部分人主张慢速轮班制:慢速轮班可提供足够长的适应时间,可有效地使夜班工人的节律相位与新的作息制同步;一旦建立这种同步,夜间就可能获得更高的生产效能,白天也可获得较好的睡眠;同时也能更好地预先安排社会活动和家庭生活。但许多学者不支持这种观点,他们指出:人体正常的生活常规是呈现工作—休闲—睡眠模式,这是保证获得良好的工作能力和睡眠的条件,而夜班工人则是工作—睡眠—休闲呈倒相的关系,无法从这种模式中获得正常的生活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睡眠。加上夜班工人实际上仍生活在未改变的社会环境中,极大地限制了夜班工人节律相位的转移,人们发现即使连续3周的夜班工作,也不能使其节律完全倒相,而且一旦度过1~2天的休息日后,原先在夜班期间已经发生的某种程度的调整,又迅速地返回至通常的昼相性节律。所以,慢速轮班支持者设想的倒相的夜相性节律并不会完全出现。
  欧洲学者多主张快速轮班制:这种方法能较小引起轮班工人的节律变化,即使引起较小的节律干挠,也能在随后的休息日中迅速恢复至正常;这种方法减少了在白天睡眠的天数,可防止在慢速轮班制中出现的睡眠不足的积累作用,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人体健康。实践证明这种方法使工人的耐受能力更强,心理社会问题也较少。
  上述两种观点,从时间生物学上来说有各自的理论依据,也作了某些结果令人满意的实验。事实上两种方法之差别,反映了对待策略上的分歧,前者立足于调整,后者立足于防止调整的发生。国际上较多的人倾向于快速轮班,对慢速轮班否定较多。
  轮转方向的选择,根据节律同步的不对称性原理,当然是前向性轮转优于后向性轮转。现场研究的报道也证明了前向性轮转在改善工人的健康状况、增加生产率方面,显示出一定的优越性,得到了多数学者的认可。

工种性质的要求

  无论是快速或慢速轮班,是前向性或后向性轮转,都要面对不同的工种性质,而不同的工种性质又有不同的要求,在制定一个较为合理的轮班方案时,不能忽视工种性质的特点。尽管有成千上万种差异很大的工种,归纳起来不外乎只有体力性劳动和脑力性劳动所占成分比重不同和劳动强度大小的不同。
  如前所述,人体的生理和心理功能效力的昼夜节律性,大体上是体能节律与体温节律变化呈平行关系。至于心理功效,只有一部分保持这种关系,另一些心理功能非旦不与之平行,甚至是呈相反相位的关系。英国学者Folikard等人通过一种称为“记忆和搜索任务测验”(MAST)发现,当短期记忆负荷为低强度的低级MAST实验时,功效的昼夜变化与体温曲线相吻合,即中午以后高,半夜后最低,二者成正相关。当记忆负荷为中等强度时,则功效的昼夜变化与体温节律便无相关关系。值得重视的是,当执行高强度的负荷记忆任务时,其功效的昼夜变化趋势与体温曲线完全相反,高峰出现在夜间,低谷在白天,呈负相关关系。据此,他们提出,某些任务功效的昼夜节律性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任务短期记忆负荷强度,负荷强度愈小,则在白天的功效最高,夜晚为低谷。反之,若该任务的短期记忆负荷强度愈大,则在夜间执行时出现最高的功效。
  这一发现对轮班制的制定有重要的意义,如果某一工种属于记忆负荷量低而运动—感觉成分占主要的任务,由于其功效在白天高夜晚低,在轮班时,如果不适当调整人体原有的节律相位,势必会对夜班工作的效率产生影响,为此,在轮班方案上要考虑给予适当长的适应时间。假如执行记忆负荷强度很高的工种任务,由于这类任务在夜间本来就会出现较高的功效,没有必要去调整人体的节律相位,而且应尽最大的可能维持原有的相位,这时采用快速轮班制最为合适不过了。
  工作任务的劳动强度因素常被人忽略,三个班次分配的劳动时间和规定完成的任务没有适当地区别。事实上,有时在夜班难以胜任的任务(如重体力劳动),改在白天就易于完成。因此,在制定轮班任务时,这类任务重心应放在白天。


个体素质的选择

  鉴于个体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使一部分工人对轮班工作缺乏良好的耐受性。如果在上轮班工作岗位之前,对工人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筛选,让那些素质较好,较能胜任这类工作制的工人上岗,限制那些不具备承受此类任务素质的人上岗,不失为防患于未然的上策。

一般健康状况

  健康不良将直接影响对轮班工作的适应性,对患某些疾患的人需严格进行筛选。有消化道病史的人不能上岗,因为轮班工作对消化功能的干挠是很突出的。有睡眠障碍的人、情绪很不稳定的人、易受环境干挠无法保证睡眠的人不宜上岗。糖尿病、甲亢病患者,他们需要特殊的医疗监护;特别是饮食方面的照料,这些条件在轮班工作时都无法保证。癫痫病人更不能上岗,因为睡眠不足将诱发癫痫的发作。严重的精神障碍、抑郁症等病人,常因睡眠节律的紊乱而发生,多有内失同步的倾向,轮班工作将加重这种倾向。严重的结核病、吸毒者、夜盲症或严重的视力障碍者都不能上岗。
  关于年龄方面的选择,在配备轮班工人时50岁以上的人都不能上岗,除非他原先执行该项任务有丰富的经验、现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应付夜班工作的能力,虽然生物年龄已愈半百,但生理和心理年龄还年轻,可在自愿的原则上上岗。对于太年轻的新工人,对所从事的任务缺乏经验,容易在夜间出差错,加之他们多半难于约束自己,心理状态也较不稳定,无法保证白天的休息,对他们应慎重选择,并要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训和指导。

个体节律特性

  个体差异性的一个重要方面,表现在昼夜节律参数的差异性以及与之有某种联系的个性特征,这些特性关系着对轮班工作的适应能力。对付轮班不适应的措施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设法建立一套对不适应人群的预测方法,有的方法就是基于个体特性差异而建立的。
  前面讨论了节律振幅大小与轮班适应的关系,从理论上讲小振幅的人不宜作轮班工作,但这一研究远未达到实用阶段,相比之下节律相位差异的应用较受人们的重视。对M型、E型人群的确定也有多种问卷和方法,其中最常用的是Hone和Ostberg法,能较好地区别两型人群。在轮班人员的配备上,尽可能地考虑M型者对轮班耐受性差于E型者,后者较能对付夜班工作,如果某工作必需执行慢速轮班制,则派属于E型者较M型者更适合。有人提出在考虑个体特性上,仅仅考虑M型与E型这一差异是不够的,而应当把节律的振幅、相位和节律的稳定性等都结合起来对个体特性差异作较全面的评估,这就是所谓的“近似昼夜类型”的判定法。有人已提出该法的问卷方案并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并认为对轮班工作的适应能力,有两个起重要作用的因素:一个是睡眠习惯的灵活性,另一个是克服瞌睡的能力。
  文献中把反应睡眠习惯灵活与稳定性状况的因素称为Rs因素,其中睡眠习惯稳固者,只能在固定的时间就寝入睡,或早或迟或是疲倦了都不能入睡,他们总是非常刻板的在规则的时刻进餐和睡觉,而不管是否有必要(如休假时),否则他们便不能睡好。而睡眠习惯灵活型者,在正常生活中,不刻意讲求固定的进餐和睡觉时间,在通常上床睡觉以外的时刻也都能入睡,并可获得良好的睡眠质量。不难看出,Rs因素是衡量反应节律稳定性的一个指标。
  第二个因素是测定在减少睡眠之后能克服打瞌睡的能力,称为V因素。其中精力充沛型者有较强的熬夜能力,不易打瞌睡,即使睡眠不足时也有较旺盛的精力,甚至彻夜不眠也不甚碍事。而精神不振型者,难以忍受睡眠缺乏的影响,昏昏欲睡、倦怠不堪。通过实地观察发现,具有灵活睡眠习惯和较强克服瞌睡能力的人群就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能较好地耐受轮班工作,如果再结合选择M型和E型人群,那将会有更佳的预测效果。


防治措施

  由于轮班不适应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这些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又相当复杂,加之目前的研究方法上又受诸多限制(如实地研究的困难),和多种因素的掩蔽干扰,常使研究结果出现矛盾和分歧。因此,目前能为生产实践提供有效的防治手段是很有限的。尽管如此,涉及某些可避免的影响,采取适应措施,或防止其发生或减轻其损害,还是大有可为的。

定期健康检查

  全面的医学检查在上岗之前要进行,除了起到初步筛选作用外,还为以后的观察提供基础。上岗半年后要进行第二次检查,有些明显不适应轮班工作的人可被尽早地发现和处理。以后每一年要全面检查一次,对50岁以上的工人要缩短检查间隔,密切注视他们的健康状况,一经发现问题应毫不迟疑地采取处理措施。在德国某些工厂里,对 50岁以上的轮班工人,每2~3周要送入特别的医院里施以定期的预防处理,如执行规则的睡眠休息制、定时进餐等,使他们的昼夜节律趋向正常的昼相性。

针对性措施

  轮班不适应症的发展分为四个时相期,在处理时,分别针对四个发展阶段采取对策。在“适应相”期,密切观察可能出现的不适应征兆,针对消化和睡眠不良等问题,要求执行规定的睡眠休息制度,建立良好的进食等卫生习惯。在“敏感相”期,要组织工人加强身体锻练,提高健康状况,坚持练气功、学会使身心放松,要求他们减肥、力戒烟酒等。到了“积累相”期,要严格地戒烟酒和减肥,可适当增加他们的休息时间,防止不适应症的继续加重。最后,在“显现相”期,要更多地增加休息时间,或送入康复中心治疗已经发生的症状和疾病,其中最多见的是消化道、心血管系统的疾患,全身关节、肌肉疼痛和多种植物神经系障碍的症状。

提供指导改善生活条件

  企业应设法改善轮班工人的生活和劳动条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调动自身的积极性,增强适应能力。
  睡眠休息,是首先要关注的大问题。夜间工作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白天睡眠的环境应避光、隔噪音,以保证睡眠效果,宿舍最好不设在靠近火车站、机场和繁华的闹市,卧室至少要与生活用房分开。在睡眠时间的安排上,如果执行快速轮班制,应尽量稳定自己的节律相位,应避免在上午睡觉,努力维持工作—休闲—睡眠的模式。日本某些企业在夜间安排2~4小时的所谓“抛锚睡眠”,有益于稳定节律的相位。执行慢速轮班制时,“抛锚睡眠”应安排在午后,即使是休息日也应坚持,以便有助于维持夜相性节律。
  进餐问题,要指导工人建立良好的进餐习惯,不可不吃早餐,夜班也不乱吃零食。慢速轮班者,厂方应在半夜1点之前提供一顿热的饭菜,这有益夜相性节律的调整。除此之外,还应注意食物成分,有人提出吃蛋白质、食糖、食物、饮用咖啡等,都有利于加速节律的调整。
  心理因素的调整,社会和家庭生活的矛盾,往往给轮班工人造成心理失衡,他们常会产生似乎隔离于社团活动和社会文化活动之外的感觉,不能参加自认为需要的社会活动,想看的节目、球赛、接受业余教育等都往往不能满足。政府、管理部门如能为他们创造某些特殊条件(如购物、饮食店、图书馆、文体活动等),有助他们的心理调整。同时也应指导他们注意自己心理状态的调整,主动积极地投入夜班工作。保持心绪的平静,增强自我克制能力。

退出轮班工作

  如果经过上述的各项处理措施,都不能有效地阻止或改善其症状的发展,应采取最后的措施,建议其退出轮班工作。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的人为了取得较多的白天休息时间,或者获得更高的报酬,他们宁愿坚持夜班工作而不顾及自己的健康状况,这时宜采取强硬措施中止上岗。对年纪大的老工人更应严格。若已经出现各种诊断明确的病理性损害,如溃疡病等,应停止夜班工作,予以积极治疗。#91;1#93;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轮班不适应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