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购房能否享受契税优惠

  【问题】

  我在前年首次单独购买了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并享受了1%的契税税率优惠。最近,我准备采取由妻子单独购房或采取与她联名的形式再次购房。请问,我能否继续享受上述契税优惠?

  【解答】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如何适用,由各省在此幅度内自行确定。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的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按1%的比例执行。这里有两个限定性条件,一是购买标的为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对超过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不适用上述契税优惠;二是首次购房即第一次购房,并须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3号)明确,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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