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收入分配不公平有损社会总体利益

  收入分配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十二五规划中负责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制定小组日前召集各部委和行业专家征集意见。据悉此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共有三套,分别由全国人大财经委、民盟中央、国家发改委提供,三套人马,三套方案,切入点均直指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

  发改委曾经在2006年拿出一个收入分配改革草案,提出“控高、扩中、提低”的目标,但几年下来,数据显示内地基尼系数已激增到0.475,大大超出0.4的警戒线,我国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已经上升到23倍。越来越大的收入差距将影响到收入分配体制的公平性乃至社会稳定,对此,决策层已有清醒的认识,关键就是要找到有效的政策手段来保障收入公平。

  毋庸否认,政策层面对保障最低收入、增加社会底层福利水平、在教育医疗乃至住房方面的保障力度都在加强。有力的公共政策对弥补社会最困难群体这一短板发挥了巨大作用。不过,在控高方面,特别是在一些垄断性行业的高收入以及灰色高收入的控制方面力度不够。垄断性行业控制了核心的资源和市场,在获得暴利的同时也为企业内部带来令人羡慕的高收入高福利。企业在正常竞争中获得高利润高收入,应该鼓励,但依靠垄断和灰色途径获取的高收入严重侵害社会公平,必须坚决予以抑制。

  有专家透露,十二五规划中,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在扩中方面,由于高房价,高税收,以及不规范的资本市场表现出来的掠夺性,导致社会最有活力的中间阶层发展受到抑制,甚至一些中间阶层有向贫困阶层滑落之虞。

  培育橄榄型社会收入模式是社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有专家提出通过减税政策,“化税为薪”,这是一个积极的思路。但联系到最近税务部门强化税收的声音出来,就让我们清晰感受到政府在税收政策上的两难。减税必须同政府节约支出密切结合,必须同大力减少灰色高收入结合,这就等于向自己“割肉”,有关方面是否真的为了社会总体利益而“割肉”,这就考验执政理念和执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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