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我们需要“国民福利倍增计划”

  对于中国能否搞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认为,中国现在应该说基本具备这样的条件,所以应该在“十二五”规划或者政府的工作计划里面,酌情考虑或者采取类似的做法。如果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5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 (6月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这几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一直都喊得比较响亮。两年前,广州市也启动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由于遇到金融危机,计划被一度搁浅。

  对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大部分赞同者总是把日本成功推行经验抬出来,向国人展示和炫耀。不过,笔者觉得,至少就目前国情来讲,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并不适合在我国实施和推广。因为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来看,大都集中在工资增长机制上,无论是最低工资增长,还是提高个税起征点,再到最近热议的“化税为薪”,无不剑指工薪阶层,虽然有部分农民工将从中获利,但是更为多数的农村居民却难以得到实惠。

  倘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把最大一部分群体拒之门外,这样的公共政策,不执行要比实施要好得多。其实,以中国当今的现状,要实现强国与富民并重,我想,最现实最需要的措施是尽早启动“国民福利倍增计划”。

  尽管有关方面不断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网络,但我国国民福利现状不容乐观。从宏观讲,我国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在全世界排名靠后。从微观上来看,2008年《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指出,“中国社会保障存在’保上不保下’现象,66.5%的下岗失业人员表示没有享受任何社会保障,其基本生活保障难以满足;在广大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是弱不禁风。”这意味着,最急需社会保障的人群享受不到社会保障,充分暴露出我们的社会保障网络有很大的窟窿。

  反观国外,欧洲一些国家的国民,正在享受着福利倍增计划带来的庇护。在瑞典,新生婴儿的母亲可以领全薪在家看孩子,病人所享受的病假补助,相当于工资的75%~100%,瑞典人失业后的工资超过北京、上海的普通白领。瑞典的社会福利支出占到了国民收入的30%左右。

  鉴于此,笔者觉得,与其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上喋喋不休,还不如以增加国民福利为着眼点,尽早制定出符合国情的“国民福利倍增计划”。具体讲,不妨用10年的期限,让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比现在增长一倍,其中,教育投入由现在占GDP不到4%升至8%,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投入占GDP分别规定个合适的比例等。唯此,国民才能真正安居乐业,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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