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总体税负全面下降

  在最近结束的2009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的数据中,中小企业总体税负全面下降最为引人注目。

  调查显示,2008年,我国中小企业总体税负为3.81%。分税种看,增值税已缴税负为2.14%,比上年下降0.26个百分点;消费税已缴税负为0.5%,比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营业税已缴税负为0.22%,比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与企业集团7.44%的税负相比,中小企业总体税负降低了3.63个百分点。但是,中小企业增值税已缴税负仅低于企业集团0.44个百分点。

  全国税收资料调查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每年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的一项专项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为企业上一年度的生产经营和纳税状况。调查成果提供给国务院及中央经济部门用于重大的财政体制改革、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决策。据了解,在2009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中,全国国税、地税机关共调查各类纳税人75万多户。其中纳入调查的中小企业有638884户。2008年,这些企业缴纳流转税15003亿元,在流转税中所占比重达到86%;缴纳企业所得税4952亿元,所占比重为76%。

  分析认为,中小企业总体税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较快增长,而税收的增长明显慢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引人关注的是,2008 年中小企业主营业务的收入增长并未带来企业利润的增长。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下降20.68%。从盈亏状况看,46%的中小企业亏损,比上年扩大0.54个百分点,亏损金额同比猛增1.24倍。此外,2008年盈利企业的利润虽然增长5.1%,但是增幅同比下降24.66个百分点。

  研究资料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全国GDP的60%左右,缴纳税金占全国税收总额的50%左右,吸纳了75%的城镇就业人口和75%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增长率中,中小企业的贡献率占到75%以上。有关专家认为,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宽松活跃的创业环境,应完善鼓励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税负。针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在公共财政框架完善的过程中,应制订一个长期惠及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目标,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定向财政扶持力度同时,还应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准备金。加快培育中小企业银行,在开办初期给予中小企业相应的营业税、所得税优惠,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拓宽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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