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采购8原则

经营便利店除了要考虑店址、经营项目、店内结构布局和商品摆设外,进货也是经营管理的一个重头戏。通过严格控制和把握好商品进货关,在此基础上获得可观的经营利润,这是零售业共有的特点,便利店也不例外。

实际操作中的便利店商品采购,应该遵循以下8项原则。

1、合乎经营业态特性的原则。便利店的经营业态与百货商场、超市等零售业不同。对消费者而言,便利店最大的卖点就是购买商品“便利”。因此,便利店商品进货与便利店的其他经营管理一样,应从为顾客提供消费、使用、携带方便的商品出发,塑造出区别于其他零售业态商品结构的差异性。这是便利店商品采购最根本的原则。

2、合乎商品组合的原则。每一家便利店都有各自不同的经营策略、诉求重点和商圈客户,因此独立店和连锁店在商品的分类与组合上必须有所区别。譬如有些店贩卖生鲜,有些则不卖;有些店提供服务性商品,有些店则不提供……各种因素形成了商品出售的差异性。便利店必须从各自经营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商品采购作业。

3、合乎高回转率的原则。由于便利店的卖场小,无法陈列太多品项,因此在有限的陈列空间内,惟有高回转率的畅销品才能增加绩效,降低库存量。因此,采购人员应根据商圈客户属性、市场商品情报、市场占有率等来筛选最合适的商品,提高商品回转次数。此外,为增加商品回转及品项,相同或类似的功能、口味、规格商品通常只陈列1~2种,避免重复。

4、合乎毛利率目标的原则。为了获得营运绩效,通常各部门陈列商品皆会依业界行情设定预期毛利率目标,而采购者则应依此作为商品采购议价的标准,确保实现整体毛利率目标。值得注意的是,在迷你超市向便利店转型期间,便利店所售价格敏感的产品要采用特价促销策略,与商圈内超市、杂货店、小卖部竞争。

5、合乎安全卫生的原则。近年偶有不合格商品(例如蜜饯、矿泉水等)在便利店中销售,极易造成消费者食用不适,便利店的企业形象也因此受损,故供货厂商之筛选务须严谨。便利店除备齐公司营业执照及食品卫生检验证明等合格文件外,尚应检查其商品标示项目(品名、含量、原料名称、食品添加剂名称、制造厂商名称、地址、进口厂商名称、地址、制造日期等)的完整性,有条件的便利店企业可委派专人到生产厂家考察,以确保采购商品的安全卫生。

6、台乎进、退货规定的原则。近年来,由于便利店连锁体系越来越多,为增加配送效率及门市处理效率,一般采用配送中心或中央仓库直接以多样、少量、多次之配送方式。故在采购时,应衡量供货厂商在配送作业之频率、最低订购量等配合状况,以合乎门市订货及进货的需求。此外,便利店属商品更换率高的零售业态,因此销售不佳的商品须迅速从门市中淘汰更换,并要求厂商处理退货。故在采购商品时,应就上述事项与厂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合同文本,便于日后依法处理。

7、合乎非营业收益的原则。便利店由于房租高涨、人事费用逐年递增等经营成本增加的影响,各连锁体系相继开发非营业收益。据此,在采购商品时,应与厂商在供货合约中注明销售折扣、商品陈列费等协议事项,根据销量从供货商那里获得一定的返利,以创造更大的采购效益。

8、追求差异化原则。近年来便利店在大城市迅速成长,各种新式的业态不断兴起,面对残酷的竞争和客源被瓜分的情况,经营者的压力倍增。要表现经营的差异性,更好地满足顾客需要,以形成经营优势。采购时,除了必要的畅销品外,便利店更应掌握市场态势及顾客需求,以开发和引进差异化商品。如在激烈的竞争下,各连锁店努力发展熟食、快餐、服务性商品(如邮票、影印、代洗照片)等,不但能满足顾客需求,提升了形象,更可增加营业绩效。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便利店除了通过总部集中采购外,可以与便利店同行或其他零售企业组成大型的采购行会或采购集团,由行会或集团代表与供应商谈判;或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形成更大批量的采购。同时,把以上原则要求的内容写进采购交易双方的合同文本,以降低采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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