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

1、   新增供应商:点击首页的“供应商”,进入供应商管理,点击新增打开新增界面。输入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类别、期初应付款、期初预付款,增值税税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保存。除供应商编号和名称必须录入外,其他资料依据现实情况可录可不录。
2、   若没有供应商类别,可点击下拉框中的“新增”增加,也可打开“设置——供应商类别”增加。
3、   期初应付款与期初预付款的差额,为最终的期初往来余额。若期初应付款大于期初预付款,差额作为应付款进行核销;若期初应付款小于期初预付款,差额作为预付款进行核销。
4、   若录入多个联系人,需指定一个联系人为“首要联系人”,在打印单据时,若要打印联系人字段,取首要联系人打印。
5、   点击供应商列表的修改图标,可打开编辑界面进行修改;点击删除图标可删除供应商,也可以一次选择多个供应商批量删除;若供应商已被使用过,则不能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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