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制度过渡注意事项

过渡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对于新准则中减少的“坏账准备”、“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类科目,应该把其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对于新准则中减少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可以在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体系中增加这两个科目,但是在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时候,必须把余额体现在“预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中。如果不再增加“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则把原来余额转入到“预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中。即:
待摊费用 预付账款
预提费用 其他应付款
3、 减少的“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转入到“盈余公积—任意公积金”下。
4、 由于原来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是通过反应在“无形资产”的贷方处理,现在要通过“累计摊销”科目体现。所以比如2012年无形资产借方5000元,贷方1000元,转过来的余额为4000元。则转换后后,要调整为“无形资产”5000元,“累计摊销”1000元。 >>返回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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