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人职场-讯】公司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怎样管理呢?这是令很多公司创始人头疼的事情,来看一下管理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一些参考规定吧。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分主管以上的所有治理岗位,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岗位(包括承包经营者)。
本规定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治理职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治理职员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治理岗位的治理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管理职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分歧格的;
6、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
管理职员的权利与义务
被聘任治理岗位的治理职员,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治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职员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职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职员。
被聘任治理岗位的治理职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