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章制度【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经理人职场-讯】政府机构、企业公司都会面临内部职员、员工的提拔,升迁问题。在选用、提拔这些人之前,干部的提名与任用都有规章制度。不能滥用人、用烂人。以下干部提名方法、任用方法仅供参照。


  一、适用范围


  苏木乡镇场、旗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提名方法


  选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采取召开推荐会议、填写干部推荐卡或谈话等方法进行。同时以多渠道、多层次的方式初始提名。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旗委推荐初始提名领导干部人选。


  三、参加提名人员范围


  1、党政领导班子出现缺额,在全旗范围内推荐时,参加初始推荐提名的人员包括旗委委员;人大、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全体领导成员;纪委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旗直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苏木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苏木乡镇场党政领导班子出现缺额时,参加推荐初始提名的人员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部分村(分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群众代表。


  3、旗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出现缺额时,参加推荐初始提名的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


  4、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出现缺额时,参加推荐初始提名的人员包括主管科局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人数较少(5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较多(50人以上)的,由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干部职工代表参加。


  5、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或领导干部、群众个人均可以进行推荐提名。


  四、提名程序


  (一)公布提名职位


  旗委组织部通过新闻媒体、会议或张贴通告等形式,就出现空缺的党政职位、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布。


  (二)推荐提名人选


  1、在全旗范围内推荐提名干部时,旗委组织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在上述参加初始提名人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提名。


  2、在苏木乡镇场、旗直部门推荐初始提名干部人选时,由旗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组织出现空缺单位的干部群众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按照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提名。


  3、单位党组织集体推荐领导干部初始提名人选的,必须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后,写出翔实的推荐提名材料,说明推荐理由,并加盖公章。


  4、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初始提名人选的,必须负责的填写《干部推荐卡》并署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初始提名考察对象。


  (三)确定初始提名考察对象


  1、旗委组织部对单位集体和个人推荐的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干部群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