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如下:【最新会计实务大全】

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如下:

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如下: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成本法核算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非共同控制、非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包括投资企业能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出现的一个重大的变化,旧准则中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目前新准则变更采用成本法核算,这一点也许是让很多人感到纳闷了,对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企业都能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是对具有控制的被投资企业且只能采用成本核算。在这里我想可能是财政部更多的考虑到的是具有控制关系的母子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导致投资企业被被投资单位的长期投资不存在清晰的可辨认的公允价值(这个在该项准则中也多次出现提到可辨认的公允价值这个概念)。
   出现的另一个变化是成本法和权益法出现了一个归纳到的一方面,即非共同控制、非重大影响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新准则中是没有规范到,是不是该准则就认为这种行为不认可为长期股权投资,只能作为短期投资核算,因为它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随时可以套现退出,也不会由于抛售股票的数量太大而影响套现价格(因为他没有无法对投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按照这种理解,我觉得在投资企业投资的企业当中,如果能够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的董事席位,那么需要采用成本进行核算;如果控制的董事的席位不能超过半数,需要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如果投资企业没有控制该公司的任何董事且投资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投资密友控制被投资企业的任何董事且投资的公司为上市公司,应作为短期投资进行核算。
  二、权益法核算中的投资成本不再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为依据,而已可辨认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依据。在旧准则中,投资成本是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为依据,而新准则不在以净资产为依据,估计财政部考虑到更多是被投资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被低估,比如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品牌价值、上市壳资源、无形商荣誉等,事实上现在一些企业的并购很大程度也是考虑到企业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因而把净资产作为计价投资成本不合事宜。
  三、权益法核算中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旧准则将投资差额不做损益处理,作为资本公积或者分期摊入成本,而新准则将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四、增加了同一控制方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前旧准则没有一般是专门规定,而是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中零星的规定,原则是以换取长期股权投资而放弃本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依据(后面视情况进行权益法和成本进行核算)。新准则中,则是以投资企业的权益的账面价值为依据,差额部分先后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当然也是不确认收益。
  举例,费了N天时间:
  一、成本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例1:甲、乙两家公司同属丙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于2006年3月1日以货币资金1000万元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乙公司2006年3月1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
    则该初始投资成本=2000×60%=1200万元。该成本与货币资金1000万元的差额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资本公积 2000000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如换股合并)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例2:甲、乙两家公司同属于丙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于2006年3月1日以发行股票的方式从乙公司的股东手中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甲公司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面值1元。乙公司2006年3月1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甲公司在2006年3月1日资本公积为18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
    则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2000×60%=1200万元。该成本与所发行的股票的面值1500万元的差额300万元应首先调减资本公积180万元,然后再调减盈余公积100万元,最后在调整未分配利润20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00000
     资本公积 1800000
     盈余公积 1000000
     未分配利润 2000000
     贷:股本 15000000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1)第一步,确定合并成本: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该公允价值与其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其损益。
  例3:甲、乙两家公司属非同一控制下的独立公司。甲公司于2006年3月1日以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对乙企业投资,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该固定资产原值15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50万元,在投资当日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250万元。乙公司2006年3月1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
    则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1250万元,该成本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050万元(1500万元-50万元-400万元)的差额200万元应作为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500000
     累计折旧 40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000
     贷:固定资产 1500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00
  (2)第二步,确认商誉或者损益
  在对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按规定确定初始成本后,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其损益。
  例4:丙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取丁公司60%的股份(丙和丁为非同一控制),换出设备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公允价值250万元。假设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则:按原准则做法,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为300万元;按新准则规定,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50万元,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300万元之间的差额5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反映在营业外支出中。同时,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250万元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40万元的差额10万元,确认为商誉。调整后的新的投资成本为240万元。
  
二、权益法
  1、旧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进行比较来判断是否该计入当期损益、调整成本等,而在新准则中则是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相比较。
  例1:甲公司于2000年3月1日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800万股与乙公司股东进行:)并取得乙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该股面值为每股1元,市场价格为每股3元,甲公司支付相关费用20万,同日,乙公司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150万元。
    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加上相关费用,获取投资的总成本为2420万元。而乙公司20%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150×20%=1830万元,其差额590万元,应确认为商誉。会计处理如下:
    借: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1830
     商誉 590
    贷:股本 800
     资本公积 1600
     银行存款 20
  例2:假设所发行的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2元,其他资料与上例一样。
    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再加上相关费用20万元,获得投资的总成本为1620万元,比所获份额公允价值1830万元低210万元,该差额应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1830
    贷:股本 800
     资本公积 800  
   银行存款 20
     投资收益 210
  即: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也不单独确认差额。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其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如果涉及到商誉的,在计提减值准备时首先要调整商誉的价值,商誉价值减为零后在计提减值准备
  例:2005年12月31日甲公司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本的20%,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在取得该项投资时,甲公司确认了200万元的商誉,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得知,该长期股权投资目前的可收回金额为2480万元。
    则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得知,该项投资发生减值损失520万元,冲减初始投子时的商誉200万元,企业还需计提减值准备320万元。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 520
    贷:商誉 2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20
  3、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一处理原则与旧准则相同。
  除非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否则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的处理与原准则也基本相同,即: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企业持有的投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份额即投资收益,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不应仅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简单确定。基于重要性原则,通常应考虑的调整因素为: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减值准备的金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其他项目如为重要的,也应进行调整。
  
    例:某投资企业于2007 年1 月1 日取得对联营企业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 万元,账面价值为600 万元,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 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被投资单位2007 年度利润表中净利润为500万元,其中被投资单位当期利润表中已按其账面价值计算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60 万元,按照取得投资时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的折旧费用为120 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计算确定的投资收益应为150(500×30%)万元。按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的净利润为440(500-60)万元,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当期投资收益应为132(440×30%)万元。
思路:
  一、成本法下:2007年1月1日,A以材料对B投资(非同一控制),占60%股权,材料帐面价500,公允价600,B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100.
  1、合并成本=公允价600+直接费用=600*1.17=702
  2、资产转让损益=公允价600-帐面价500=100
  3、商誉=合并成本-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额=702-1100*0.60=42
  如果B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则3为损益=合并成本-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额=702-1500*0.60=-198
  二、权益下
  2007年1月1日,A以材料对B投资,占30%股权,材料帐面价500,公允价600,B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100.
  初始成本的确定实际与“一”的情况方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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