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内容  【会计制度大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内容 

(一)现金流入
1、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发生额+长期债权投资贷方发生额+短期投资贷方发生额。
2、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投资收益(股权投资)贷方发生额。
3、 取得债权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投资收益(债权投资)贷方发生额。
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贷方(变价收入)+营业外收入(处置无形资产收入差额)+无形资产贷方(处置收入的账面价)-固定资产清理借方(清理费支出)。
5、 收到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应收股利贷方+应收利息贷方。即上期已作收入但本期收到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 2

(二)现金流出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以下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应付工资—工程人员工资、应付福利费—工程人员福利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如收到捐赠或收到外单位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减去(如果新增的固定资产即有需要安装的资产又有不需要安装的,就用固定的借方发生额减去在建工程的贷方发生额加上在建工程借方发生额)。
2、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发生额+短期投资—股票投资。
3、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长期债权投资借方发生额+短期投资—债券投资。
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投资活动中垫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和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指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的借方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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