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准备包括的项目内容【会计制度大全】

资本公积准备包括的项目内容

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包括:
1.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评估增值,在未转让或收回投资前只能暂记在“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待实现时,再转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人”科目。   
2.接受实物资产捐赠时,没有实际的货币流入,将其暂记在“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准备”;待出售该项捐赠的实物资产时,再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而接受现金捐赠,则可直接计入该科目。     
3.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资产评估增值、对外投资评估增值等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本企此要按持股比例计算出应拥有的数额,暂记“资本公积——投资准备”;当被投资单位出售接受捐赠资产或处置对外投资时,企业再按所享有的份额转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   4.资产评估增值,在未实现时,暂记入“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待该项资产发生对外交易,产权实际变动时,企业再将实现部分转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人”科目。    8
资本公积准备不能转增资本。资本公积作为一种准备资本,按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而不得作为投资利润或股利进行分配。但并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项目都可以转增资本,资本公积准备中如接受捐赠实物资产、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准备等是所有者权益中的一种准备,在其末实现之前,即末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人”明细科目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待其实现之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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