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会计制度大全】

应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

(一)应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门诊病人和出院病人收取的医疗款。
(二)医院发生门诊病人欠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 入”科目。 医院与住院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医药费时,如果发生住院病人欠费的,按预交金数,借
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补交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按欠费金额,借记本 科目,按发生的医药费总数,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 医院收回门诊病人、出院病人欠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经主管部门批准核销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时,借记“坏账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
(三)本科目应按门诊病人和出院病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收回的医疗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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