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净值碰撞新会计准则

基金净值碰撞新会计准则

    4月21日,证监会有关人士就 宏达股份(600331)停牌影响基金净值的问题向本报记者坦称,“基金净值计算遇到新问题”。
  为适应《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证监会早在2007年6月就发布相关通知,明确基金估值的3项基本原则,以准确、真实地反映基金的公允价值。但是,记者昨日与几家重仓持有宏达股份的基金公司沟通后发现,没有任何一家基金公司明确表示,已经依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来确定公允价值。


  宏达股份(600331)停牌半年后在昨日复牌,股价如市场所料:跌停,且成交量极少。


  该股前十大流通股东皆为基金,对于汇添富、易方达、融通、广发等基金公司旗下重仓持有宏达股份的基金持有人群体来说,老实的基民乖乖挨砸,聪明的基民提前赎回或者转换。


  基民赎回的价格是当日基金净值,如果基金公司在计算基金净值的时候没有预估到重大变化因素,那么在重仓股复牌铁定暴跌的情况下,越晚赎回的基民越吃亏,聪明的基民“沾光”对基民群体不公。尽管每只基金涉及净值变动不过0.01元-0.02元,但对于大量持有相关基金的持有人来说,涉及金额还是比较巨大。


  记者获悉,有关基金公司就此问题已经和托管行协商,也与证监会开展了沟通。


  “如果基金净值没有反映公允价值,那基金的净值计算每天都在犯错误。”记者昨日晚间与证监会相关人士沟通时提出问题的紧迫性。这位人士表示,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新问题,尽快发展第三方估值业务也是弥补制度缺憾的一个途径。


  证监会在2007年6月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文件表明了基金估值的3条基本原则,其中提及“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此外,如果有充足理由表明“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银行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重仓持有宏达股份的基金,从既有信息看,包括汇添富成长焦点、易方达50指数基金、 融通新蓝筹(净值 讨论)、 广发大盘(净值 讨论)成长、广发策略优选、 汇添富均衡增长等基金,在计算基金净值的时候,如果确实执行新会计准则下的估值规定,并明确向持有人告知,“聪明的基民”就完全没有理由赶着提前赎回了,小部分对市场特别敏感的基民临时采取一些短期交易行为,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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