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纳税评估 近日,深圳市地税局向我市6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纳税评估通知,将陆续对上述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纳税评估,积极探索该行业的税收征管途径和手段,促进行业税收征管。2000年起,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实行合伙制的中介机构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改为征收个人所得税。近几年来,中介机构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市目前实行合伙制的中介机构大约有800多家,该行业经营模式比较单一,涉及税种相对较少;从业人员普遍具有较高素质,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财务核算也相对较为规范。但该行业存在的纳税疑点也比较突出:行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相应的税收贡献率却明显不对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合伙人申报人数明显偏低。此次针对合伙制中介机构的纳税评估选取了福田区的6家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对其收入来源、费用支出、税收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了解、掌握该行业的经营特点和纳税状况;在此基础上,探索行之有效的行业税收监管措施,真正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提高行业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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