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对财务主管提出更高要求“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下,很多业务处理有着较大的政策选择空间,企业财务主管对此应有正确的理解与把握。”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日前在“新税法的实施对中国企业的影响”论坛上如是说。他表示,在这样一个新的制度环境下,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税务人员等等,应当把自身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新税法的实施对中国企业的影响”论坛由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和《中国会计报》共同主办、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协办,6月11日在北京召开。与会的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有关领导及行业内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共同围绕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新税法内容的变化,对企业确实产生了很多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其中有些当期就能体现出来,比如利润和税负水平的高低等,而有些影响可能在以后才会体现出来,企业财务人员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告诫与会的财务主管们。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ICAEW会员周康城先生表示,新税法引入了居民纳税人的概念,但其定义比较宽泛,是否构成居民企业很可能取决于税务机关对实际情况的判断。除了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公司以外,但若实际管理控制机构在中国境内,或者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际层面的管理控制机构在中国境内,那么也可能构成居民纳税人。
“中国转让定价立法正在逐步发展和提高,随着《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规程》的颁布,中国与其全球贸易伙伴在转让定价法规框架上进一步接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转移定价执行总监王琳认为,这已经是一个巨大飞跃。
在论坛的最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于长春教授作为圆桌论坛的主持人,与原财政部税政司所得税管理处处长,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张天犁先生、中国民航信息集团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汪迎春先生、BP中国区税务总监王铮先生、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杨征先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财政税收处处长桂王来先生一起就不同企业类型对新税法的进行了阐述,各位嘉宾观点鲜明并且不时撞击出火花。
此次论坛有效地将政策制定背景、学术诠释和企业实际运营结合在一起阐述了新税法的影响,受到了与会来宾的一致好评。“ICAEW作为欧洲最大的会计师协会,在专业技术研究发展方面享有极高声誉及影响力。今后协会还将凭借其百年技术力量及浓厚学术背景,针对中国财会界的热点问题继续定期举办此类论坛,积极为业内人士交流与经验分享提供平台”,ICAEW中国区首席代表何南星博士在会后如是说。
(友商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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