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大集合

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大集合《经济法基础》在会计初级职称考试里面占据了半壁江山,考生千万不要轻视该门课程。另外,这门课程实际上是由两门课程组成的:一般经济法和税法,所以复习起来的难度不比《初级会计实务》小。下面,笔者就该门课程的重要考点做一个列示,供广大考生在最后冲刺的阶段参考:

(每组考点为10个,考生可以将他们抄写在小卡片上,贴身携带,随时都可以拿出卡片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希望大家在看到简短的考点时,可以马上在大脑中勾勒出围绕考点的延伸知识。)


第一组:法的形式;法的分类;法律规范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二组: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基本制度;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裁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决定


第三组: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民事责任;行政处罚


第四组:行政处分;主刑; 附加刑;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区别;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记账本位币;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第五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销毁;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总会计师的地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注册登记;调转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第六组: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交接的基本程序;会计工作临时交接;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客体;征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纳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税法要素


第七组: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特殊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增值税销售额计算方法;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时限;“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第八组:“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消费税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抵扣;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营业税营业额的确定


第九组:关税纳税人;进口关税税率;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亏损弥补;个人所得项目的扣除标准;


第十组:每次收入的确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税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减免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印花税的纳税人;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第十一组: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十二组: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税务登记范围;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变更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领购发票的对象;纳税申报的方式;税款的确定方式;税款的缴纳方式;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第十三组:纳税保证;纳税抵押;纳税质押;适用税收保全的情形;适用强制执行的情形;税收优先权;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第十四组:基本结算账户的使用;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适用范围;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办理银行汇票的程序


第十五组:商业汇票承兑;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程序;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程序;贴现利息的计算;办理银行本票的程序;办理支票的程序;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办理汇兑的程序;托收承付的概念;办理托收承付的程序;办理委托收款的程序;信用证的概念; 办理信用证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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