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亦能节税

贷款亦能节税

    采用内部积累这种筹资法,个体工商户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当然,如果一个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完全有能力自己解决资金问题,这对该个体户而言是其实力的表现,但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却并不是尽善尽美的。因为自我积累法,其资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一致的,税收难以分摊和抵消,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后,产生的全部税负由企业自己负担,而且从税负和经营的效益关系看,自我积累资金要经过较长的时间,不利于企业发展。
  贷款则不同,它不需要很长时间就可以筹足,而且投资产生效益后,出资机构实际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即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的利润有所降低,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因此,企业实际税负被大大降低了。所以说,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个体户减轻税负、合理避开部分税款的一个很好的途径,也是节税的一个好途径。
  而且,对于个体户来说,以贷款的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具有很多好处。首先是该个体户可以提前若干年进行投资,投资的结果是获得利润,其利润又可以进行新一轮的投资,因为延误了时间不知道这种机会还会不会存在,因此先抓住机会就意味着一部分获胜。
  其次是贷款使得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少,当然相应地,部分利润将以利息的形式支付给金融机构也会使得收益下降。虽然业主在资金十分雄厚并且感觉利润特别丰厚时,也可以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但这时和其他经济机构进行资金拆借,可能更有利于降低风险。
  再次,就是企业的税负大大地减轻。贷款的利息支出是可以作为费用成本扣除的,费用增大则意味着净利润的减少,相应地应纳税额就会减少。
  如果金融机构和该个体户之间达成一定的协定,由金融机构提高利率,使个体户计入成本的利息增大,还可以大大降低其承担的税负。同时,金融机构以某种形式将获得的高额利息返还给企业或以更方便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贷款等,也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例如,某个体工商业者欲投资于某行业,预计前期投入需要100万元,按照其自身积累速度估计要10年时间,投产经营后可实现每年25万元的收益,每次投资可实现12年的收益(贷款年利率为7%)。
  该个体户如果自身积累,10年后可以每年实现25万元的收益。则:年应纳税额=250000×35%-6750=80750(元)
  总共应纳税额=80750×12=969000(元)
  如果该个体户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投资,则:
  年应纳税额=(250000-1000000×7%)×35%-6750=56250(元)
  总共应纳税额=56250×12=675000(元)
  共可节省税收294000元=(969000-6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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