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节税两招

劳务报酬节税两招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时,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在所得额的计算中,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物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准确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服务易服务减低报酬总额
  由被服务一方向提供劳务服务一方提供伙食、交通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务,就等于扩大了提供劳务方的费用开支,降低了劳务报酬总额,从而使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保持在较低的纳税水平上。由于对方所提供的伙食、交通等服务可能是提供劳务服务者的日常开支,若由其本人用收入购买往往不能在缴纳所得税时进行扣除,这样,虽然提供劳务报酬的所得因接受对方的服务而降低,但同时也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这比直接获得较高的劳务报酬但支付较多的税收有利,因为这样可使劳务报酬所得者在总体上保持更高的消费水平。
  合理安排分次支付可节税
  一般来讲,纳税人的劳务报酬收入采取什么方式取得,直接影响你在一定时期的收入。税法规定,当某项活动带来的收入在1个月以上时期内,支付间隔超过1个月,按每次收入额计入各月计算,而间隔时间不超过1个月的,应合并每次的收入额计算。那么当你在为他人提供劳务时,需要根据劳务合同书,合理安排纳税年度内每月收取劳务费的数量和实际支付的次数,即可达到节税的目的。如某人在冷冻厂受雇,由于受季节限制,每年6、7、8三个月活较为集中,其他时间则相对较少,为了达到节税的目的,他与雇主在签订合同之时约定,他负责为雇主提供服务,而雇主根据他的要求,将其劳务报酬采取支付约定金、生活费和结算金的方式,分批分次支付。且规定各次支付的时间在不同月份,这样,他就在年度内,每月都能取得一定数量的收入,对于雇主来讲,因不用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而减轻了经济负担,而乐于执行。由于他在每个月取得的收入是全部收入的一部分,这样分次收取,减少了每个月的所得额,从而在并不减少他的全部收入情况下,可以适用较低税率,达到了节税的目的。

(友商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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