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已有效实施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已有效实施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


  截至4月30日,各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已全部公开披露,财政部会计司对年报及时进行了全面深度分析。通过分析表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在我国上市公司得到了平稳有效实施。


  报告指出,上市公司较好地实现了新准则从2006年末至2007年初的新旧转换,初步显现了新会计准则的应有效能,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上市公司较好地实现了新旧准则从2006年末至2007年初的新旧转换。1557家上市公司按照新准则调整后的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合计45625.29亿元,比旧准则股东权益净增加了1002.67亿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增幅为2.42%。


  上市公司实现新旧准则转换后,即按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执行,总体运行平稳。报告显示,1570家上市公司2007年实现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13634.02亿元和10117.64亿元。引起上市公司2007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因素是营业利润。


  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准则后,内地与香港披露的年报差异基本消除。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准则后,A+H股上市公司境内外差异基本消除,从而实现了两地准则趋同的效果。


  对新准则具体项目执行情况进一步分析表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得到了有效实施。新准则包括38项具体准则,其中新修订的准则16项,新制定的准则22项。新准则涵盖了会计实务中目前已经发生或者能够预计到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


  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出具的标准审计意见的数量和比例明显超过2006年。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1464家公司的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占比为93.25%。由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99家上市公司中,仅有1家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


  财政部从新准则平稳有效实施情况分析,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即经济效果)已初步显现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通过新准则中若干系列会计政策的有效实施,有助于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如无形资产准则实施了符合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资本化的政策,有助于企业科技创新。


  通过新准则形成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有助于促进投资者可持续投资。在新准则和财务报告体系下,投资者全面阅读企业的财务报告,能够了解企业的过去和现在,把握企业净资产的未来增长趋势,从而做出投资决策。


  通过新准则实现国际趋同与等效,为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和投资奠定了扎实基础和平台。2007年12月6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了内地准则与香港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实现了内地准则与香港准则的等效,从而为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降低了筹资成本,提供了便利。


  报告同时指出,新准则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少数公司报表格式随意性较大、报表附注披露的信息不够充分等方面。


(友商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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