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会计”的自白 会计人语

“细会计”的自白 会计人语       我叫王木田,今年45岁,从1993年从事会计工作至今,我除多次荣获税务机关和企业财会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会计等荣誉称号外,熟悉我的人还称呼我为“细会计”,对这一称呼我并不在意,我认为当会计只有工作细,账才能做得真做得实。
  提起这个称呼的由来,还得从处理一份原始凭证上谈起。1995年4月份的一天,我厂业务员拿着一份普通发票找我办理报销手续。我审完这份发票对业务员说,虽然这份发票列支数额只有8.6元,但因为发票项目填写不全,不能报销。业务员没说什么,只是按我的要求去更换发票。当他第二次拿着发票找到我时,我说还不行,换回来的这张发票填制人没有签字。业务员的态度明显变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拿着发票愤愤地走了。当他第三次找到我时,我说还是不行,因为加盖的发票专用章字迹太模糊。这时业务员终于按捺不住性子冲着我发起火来:“我看不是发票不符合开具要求,而是你太细了,说你是‘细会计’一点也不过分。”事后一传十,十传百,我这个“细会计”称呼也就被大家叫到现在。
  我很喜欢“细会计”这个称呼,因为我知道,从事会计工作这一行,“细”字是前提,也是必要条件,只有对各类原始凭证严格把关,才能确保准确核算财务成果,也才能避免因执行税收政策失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1998年3月份,我们从外省一家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办理货款结算手续时,我发现对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货单位名称与这家企业的名称不符。当时我提出了质疑,而对方企业却声称他们是联营办厂,暗中授意我只要把账务处理得隐蔽一点,税务机关很难发现,当时我拒绝了对方的要求,硬是退回了这批原材料。果然,没过多长时间,这家企业就因借用他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当地税务机关查处。
  现在,凡是了解我的人对我的工作态度都非常敬佩,老板对我也十分赏识。为什么呢?说到底,他就是看好了我是个“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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