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8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江苏08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报送2008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财会[2008]41号

  为加快我省高层次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更好地营造优秀会计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以适应又好又快发展经济对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经省职称办批准,决定自2008年开始,我省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试点工作。


  1、评审试点范围。2008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范围只限于我省范围内已实行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现代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方法的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凡2007年12月31日前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的上述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均可申报。


  2、申报程序和要求。参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的规定和要求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则》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做到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3、申报时间。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11月1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属申报材料送达我厅会计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05室),过时不再受理。联系人:祁梅华、石方,电话:025-83633205。


  4、评审方式。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方式采用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由执行评委会根据申报人综合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份材料收取评审及面试和论文鉴定费500元。


  《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8]7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scz.gov.cn)“会计管理”栏目中查询,需要填报的相关附表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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